中共秦皇岛市城市管理局委员会关于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7-03-20        发布机构:城管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文号:        索引号:136/2017-104337

 

中共秦皇岛市城市管理局委员会
关于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根据省、市关于深化机关作风整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深化机关作风整顿领导小组关于《秦皇岛市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统一安排部署,为切实解决城市管理营商环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取得实效,结合全市城管系统开展“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制定本方案。
目标任务
(一) 整治范围
局系统开展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要紧紧围绕项目建设、企业运营,以及城市管理执法和公用服务保障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全面优化各种要素保障和服务条件。局机关及直属各单位同步开展,上下联动,整体推进。
(二)整治内容
1.政策落实方面。集中整治对中央和省、市支持扶持企业发展、鼓励创新创业、改善营商环境的政策文件落实不到位、执行打折扣、宣传解读不及时,致使一些好政策落实效果不理想的问题。
2.项目落地方面。集中整治对投资项目盯得不紧、服务不周、要素保障不力,对项目进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不能及时协调解决,致使项目落地难、落地慢问题。
3.企业运营方面。集中整治对企业生产经营和投资者工作生活中遇到的问题推诿扯皮,久拖不办,城市管理执法和公用服务保障不规范,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配套公共服务不到位的问题。
4.诚信服务方面。重点整治解决群众反映的各类困难和问题,乱承诺,对依法作出的承诺事项不兑现,因相关办事人员更替不履约等问题。
5.服务窗口方面。集中整治服务窗口办事过程不够透明、不按流程标准办事等问题,以及跨行业跨部门、上下协调方面的难点问题。
6.其他方面。集中整治市场主体对相关政务服务、公共服务、市场秩序等方面反映强烈、长期得不到解决的突出问题。
(三)整治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全局系统营商环境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确保实现“四个意识”明显增强,办事效率明显提高,重点难点明显突破,基层群众明显受益。
1.市场主体和广大群众反映强烈的政策落实、项目落地、企业经营等突出问题得到解决。
2.对标先进地市,企业在其他城市能办到的在我市不仅也能办到,而且要办得更好,并且提供材料最简、跑办次数最少、办结时限最短,办事效率明显提高。
3.各级干部为基层、群众、企业主动服务的意识明显增强,敢于担当、善于担当,主动为企业排忧解难,集中攻关解决企业在项目投资、生产运营中遇到的特别是长期没有得到解决的问题,市场主体和广大群众的满意度大幅提升。
4.健全便捷、通畅的市场主体咨询服务投诉渠道,建立第三方定期评估发布制度,形成久久为功、持续发力、促进营商环境不断改善的长效机制。
5.机关作风得到全面改进,各级干部争先创优、事争一流意识明显增强。树立起艰苦奋斗思想,破除休闲安逸、不思进取的不良习气,强化干事创业激情,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
二、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2017年3月14日至3月20日)。一是制定工作方案。局党委及直属各单位按照全市深化机关作风整顿及营商环境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统一安排,结合城市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工作方案,并通过局门户网站公开,主动接受市场主体和广大群众公开评价;二是集中学习讨论。组织党员干部职工进行以优化营商环境为主题的大讨论,深入学习中央和省、市改善营商环境作出的决策部署、出台的改革举措,在讨论交流中进一步深化认识、统一思想、明确任务。  
(二)查摆问题阶段(2017年3月21至4月30)一是深入开展自查。根据自身职责,对照整治内容,深入开展问题自查,形成问题清单,查找问题根源,主动开展问题自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二是全面排查。各单位、各部门全面深入排查梳理近年来对本系统、本区域投资者和企业在项目投资、生产经营中遇到的问题,特别是反映多次、协调多次,仍然没有得到解决的老问题、难问题。对排查出的问题,拉出清单,明确责任主体和解决时限,能马上解决的马上解决,能部分解决的部分解决,以真解决问题的态度、立行立改的作风,率先展示打造优良营商环境的决心和信心;三是广泛征集意见。按照方法设计科学、征询范围广泛、查找问题客观公正的原则,通过聘请第三方机构开展营商环境评估、设立问卷调查、组织民营企业家和服务对象召开座谈会、组成专题调研组实地调研等方式广泛征集市场主体和广大群众反映的具体问题和意见建议;四是梳理汇总问题。各单位对征集到的具体问题和意见建议进行分类汇总,形成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和要求。确保把影响全局发展的深层次问题、群众和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查找出来、分解下去。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7年5月1至8月31)一是开展专项整治。各单位对自查、排查的问题和上级交办的问题,要逐一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形成整治台账,开展限期治理,对问题清单上的问题做到一项一项整治、一个一个突破、一件一件销号。对企业反映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具体问题,采取领导分包、限时办结等方式千方百计加以解决,确保市场主体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二是狠抓重点攻坚。对跨地区跨部门、上下协调有难度、企业反映比较普遍、社会影响较大的难点热点问题,确定为省、市级重点改革项目,由相关市、局领导牵头、有关部门具体负责,进行重点攻关,确保年底前取得突破性进展。积极推进项目代办服务,认真落实《秦皇岛市企业投资项目代办制实施办法(试行)》,健全项目领办代办制度,充分依托市投资促进和企业服务中心作用,集中精力主攻能有效增加就业和税源、符合我市发展定位和环保要求的项目。
(四)建章立制阶段(2017年9月1至10月31)根据营商环境集中整治的经验和成果,深化营商环境体制机制改革。围绕体制机制障碍、热点难点问题,制定针对性改革措施,巩固和扩大集中整治成效。提升政策扶持和公共服务水平,在抓好中央和省、市现有政策落地的基础上,努力推出一批利企惠民的政策措施,为企业正常合法生产经营减轻负担、提供方便。办好一批方便群众生产生活的实事,让投资者和就业者感受到全方面的“贴心服务”。对已经向群众和市场主体承诺的事项坚决兑现,进一步提高政府公信力。完善全市统一、高效、便捷的市场主体咨询、服务和投诉平台,巩固和扩大集中整治成效,形成全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常态。
(五)总结巩固阶段(2017年11月1至12月31) 对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深入总结,客观评估集中整治成效,对集中整治行动中涌现出来的典型经验和成功模式进行总结推广。各单位要对照集中整治目标任务和企业需要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一项一项对照检查,对达不到目标任务要求、整治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开展回头看、再整治,坚决克服搞形式、走过场,切实保证整治工作成效。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成立营商环境集中整治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李耀滨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副局长杨东明同志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综合协调、督导检查、宣传信息报送等有关工作。办公室内设综合组(联系人:庞贵锁,联系电话:3662560),督导组(联系人:王建东,联系电话:3652526)宣传组(联系人:部庆,联系电话:3047017),信息组(联系人:郗海琨,联系电话:3037186),
(二)加大统筹推进。各单位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今年深化机关作风整顿的重点,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谋划推动,分管负责同志具体组织实施,把相关责任目标落实到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工作的扎实推进。
(三)营造舆论氛围。各单位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媒体和《秦皇岛城管》报、《城市管理快讯》等全方位、多形式、多角度对开展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进行宣传报道,将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全程置于阳光下,吸引群众和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到意见征集、问题整治、满意度评价等活动中来,达到实时互动交流、随时问需于民、及时接受监督的目的。要大张旗鼓地宣传表彰一批先进典型,也要毫不留情地曝光一批反面典型。
(四)强化督导问责。强工作调度,建立情况通报、信息报送和工作调度机制,对问题查找不深入、问题解决不到位、群众满意度低的部门和单位,启动调查、通报、问责程序。
 
    附件:秦皇岛市城市管理局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工作
组织推进机构情况表
 
 
 
中共秦皇岛市城市管理局委员会
2017318

 

 

附件
秦皇岛市城市管理局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
工作组织推进机构情况表
 

 
   
职 务
办公电话
手 机
分管领导
杨东明
副局长
3260996
13633330888
责任科室
党委办公室
科室负责人
庞贵 锁
主 任
3662560
18503357785
联 络 员
  
科 员
3662560
15933503225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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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2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