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年国土资源局简报第3期
发布时间:2008-04-16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文号: 索引号:61/2008-165651
卢龙县国土局强制拆除4起违法建筑。为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管理的重要指示精神,3月19日上午,卢龙县国土资源局对沿卢潘公路两侧4起非法占地行为进行了强制拆除,拆除建筑面积达820平方米,严厉打击了破坏耕地、违法占地行为,依法保护了耕地资源。该局表示,今后将按照严而又严的原则和全年不出现一起违法占地的目标,加大执法力度,对违法占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规范用地行为,保护耕地资源,为全县经济建设营造一个良好的土地法制环境。
昌黎县国土局开门变招为项目建设提速。一是实施阳光行政,高效运转窗口办文机制。进一步完善了窗口办文实施方案及有关制度,对各类用地业务坚持“窗口进、窗口出”,“一口受理,全程代理”。同时,完善内部运作机制,严格坚持服务承诺、办理进度监督和现场勘察、交接、反馈、办结等“四卡”工作制度。二是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完善限时办结制度。对照省厅建设用地审批流程图,对17项审批事项重新制定了办理程序、内容、条件和时限。对局业务例会内容重新进行了调整与简化,上会内容由原来的19项减少到14项,有效缩短了用地项目审批周期。三是完善服务措施,提高服务质量。牢固树立“软环境建设从我做起”的服务意识,自我加压、负重奋进,对重点项目、招商引资项目,坚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并联式审批。积极推行“文明用语”、“亮牌上岗”、责任追究、首问责任等规章制度,以全力为县域经济发展及项目建设提速。四是认真贯彻执行国土资源部公布的十项为民措施和工作人员五条禁令。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依法履行国土资源管理职能,加大对国土资源行政行为的公平公正性、效率效果和依法行政水平的有效监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形成政令畅通、严格执法、优质服务、勤政廉政的部门形象。
抚宁县土地利用基础图件与数据更新项目通过预检。2004年3月11日至12日,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和秦皇岛市国土资源局组织有关专家对抚宁的土地利用基础图件与数据更新项目进行预检。专家组在听取项目组汇报的基础上,对图件、数据、文字报告等成果进行了认真检查,并对外业调查成果进行了抽查,认为项目成果齐全,质量达到了国家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变更调查的有关技术规定和河北省抚宁县土地利用基础图件更新项目实施方案要求,专家组一致认为项目通过预检,在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可提交验收。这标志着该县在北方四省的试点县中,率先完成了“数字化国土”工程。
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督导组到市开发区进行检查督导。3月16日,由国土资源部和省国土资源厅组成的土地督导检查组,对开发区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督导组对该区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提出了具体改进意见:一是要按照要求如实填报相关报表,要把土地规划总面积的底数查清,统一口径。二是对开发区规划用地面积适当核减。三是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对被征地农民的征地补偿费用,要进行彻底的调查摸底,及时发放农民的补偿费用。四是对涉及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拍挂的历史遗留问题,要严格按照国土资源部[2002]11号令执行。五是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对开发区违法占地案件要严格查处,避免土地违法案件的发生。
北戴河区国土资源局深入学习国土资源部发布的行政为民十项措施和工作人员五条禁令,在抓好贯彻落实的同时结合自身实际,提出了“规范、优质、高效、便民”的八字要求,切实强化服务意识,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青龙满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档案工作,近日经河北省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委员会批准,晋升为省一级。
公开程序:经局领导及保密小组审核后公开
责任部门: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