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年国土资源局简报第58期

发布时间:2008-04-17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文号:        索引号:61/2008-102620

强化资源管理 增强服务能力

为深入实施“项目带动战略”保驾护航

卢龙县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 李中华

 

近年来,面对国家土地政策紧缩、县域经济发展用地受到严重制约的实际,卢龙县国土资源局立足本职工作,坚持服从和服务于全县经济建设大局,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深化工作措施,为全县项目建设用地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是坚持提前做好用地指标供应。按照“保障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采取积极的供地政策,提前介入,制定建设项目用地指标安排计划,把计划指标与项目衔接起来,并根据项目变动情况及时调整,用足用好上级下达的用地指标。2003年以来,经多方协调和努力,共办理农用地转用征收四个批次1222.85亩,办理单独选址项目用地8宗657.7亩,办理供地审批手续181宗998.29亩,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用地保障。

二是充分利用闲置企业供地。积极改进土地利用方式,由增量变为以存量供地为主,坚持内涵挖潜、集约用地的原则,充分利用县内闲置资产、闲置土地上项目,采取收回、收购等多种形式盘活存量土地545亩,不仅确保了雪龙食品、光友薯业等一批重点项目及时落地,而且推进了土地利用方式从粗放到集约的转变,有效缓解了项目用地紧张问题。

三是加强土地开发整理置换土地。大力实施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对水、田、林、路、村进行统一规划,综合治理,通过造地、打井、修路、架线、土地平整、实施高效农业等措施,使耕地面积得到有效增加、农田基础设施得到改善、地力明显增强。2003年以来,共组织实施土地开发项目40个,面积9830.4亩,土地整理项目9个,面积25684.31亩,共新增耕地12322.52亩,有效地缓解了项目建设占地与耕地保护之间的矛盾。

四是坚持创新供地方式。一方面坚持土地出让与项目捆绑招商方式供地。对县行政中心周边增值潜力巨大的片区,加强市场运作,整体统一规划、小块分片出让以及项目捆绑招商的办法,先后吸引了迁安客商投资兴建东方之珠商业住宅小区、秦皇岛客商投资兴建阳光制衣项目、中石化投资兴建了加油站,仅加油站占用的县城新区4.1亩地就拍卖出了335.4万元的新纪录,既推介了土地,又引进了项目。另一方面坚持招拍挂出让方式供地。将区位条件较好、具有一定竞争性的工业用地和改制企业土地纳入招拍挂出让范围,办理县科信达设备制造厂等工业用地招拍挂6宗,通过实行委托拍卖的形式出让改制企业土地21宗,2003年以来共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51宗195.46亩,收缴出让金3541.5万元,实现政府纯收益1960万元,充分发挥了对资源配置的基础作用。

五是严格项目用地审批。进一步把紧土地“闸门”,积极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面积和建设用地规模进行总量控制,按照“控制总量、盘活存量、集约用地、提高效益”的要求,合理配置土地资源,严把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用地类型、用地定额和用地审批关,加强对建设项目用地投资强度、用地定额、建筑容积率等指标控制,仅2004年以来就取消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新上铁选厂项目预审4个,停止项目建设3个,有效提高了土地利用率。

六是认真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在集体土地征收工作中,坚持把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摆在首位,按照“两个确保、一不减少”的原则,严格执行“两公告、一登记”制度和相关工作程序,合理确定征地补偿标准,目前全县征地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用两项均达到了国家最高标准,即不低于全县耕地前三年平均亩产值的32倍,并及时拨付征地补偿费用,做到不拖不欠。同时,采取留地安置的办法,即由县城规划区内区位较好,临街商服地带按被征地面积一定比例给被征地村、组划出一部分国有土地,由其开发建设使用,解决失地农民就业问题,增加其收入。2003年以来,全县实行留地安置国有土地16亩,较为妥善地解决了失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问题,未出现因征地补偿问题而引发的群众上访现象,为项目建设提供了稳定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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