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发布时间:2008-04-17 发布机构:开发区管委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行政许可 主题分类:其他 文号: 索引号:145/2008-103441
项目类别:行政许可
事项依据:《河北省旅馆业管理实施细则》
办理对象及范围:从事旅馆业的单位
办理条件:从事旅馆业活动
办理手续:1、关于成立的申请; 2、法人代表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政审证明》; 3、消防部门开具的《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 4、本单位财务室的消防安全措施; 5、对单位员工进行相关培训的内容; 6、本单位《总服务台消防安全措施》; 7、由法人代表签字的单位安全保卫责任状; 8、由法人代表签字的单位安全防火责任状; 9、单位内部平面图; 10、单位外部方位图; 11、单位正面四寸彩色照片一张。 12、如果有上级部门的,还要有上级单位任命法人代表的决定。
办理流程:向开发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提交申请材料
办理时限:自审理之日起二十日内
费用情况:不收费
办公时间:正常工作日
联系电话:8019357
监督电话:8019350
办理地点邮编:开发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 06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