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决房屋登记.
发布时间:2008-04-17 发布机构:开发区管委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行政许可 主题分类:其他 文号: 索引号:145/2008-143311
项目类别:行政许可.
事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
办理对象及范围:房屋权利人城市区域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
办理条件:权属清楚,产权来源资料齐全,手续完备的.
办理手续:1、房屋所有权证;2、法院判决书或裁定书;3、协助执行通知书;4、房屋买卖契约;5、完税凭证;6、产权人身份证件或法人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原件、复印件).
办理流程:1、法院判决的法人非住宅房屋转移登记开发区窗口受理→初审→复审→产权处审核→制证→产权处领导审核→市局产权科审核→主管局长审核→局长审核→产权处窗口→取回发证 2、除法院判决的法人非住宅房屋外开发区窗口受理→初审→复审→产权处审核→制证→产权处领导审核→市局产权科核准→产权处窗口→取回发证.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费用情况:1、产权登记费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套. 2、交易服务费(双方各半)①住宅:6元/㎡②非住宅:10/㎡.
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30-4:30.
联系电话:8019142
监督电话:8019468
办理地点邮编:开发区投资服务中心 066004.
咨询渠道:投资服务中心大厅窗口咨询、电话咨询.
办理渠道:投资服务中心大厅窗口办理.
项目类别:行政许可.
事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
办理对象及范围:房屋权利人 城市区域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
办理条件:权属清楚,产权来源资料齐全,手续完备的.
办理手续:1、房屋所有权证;2、法院判决书或裁定书;3、协助执行通知书;4、房屋买卖契约;5、完税凭证;6、产权人身份证件或法人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原件、复印件).
办理流程:1、法院判决的法人非住宅房屋转移登记 开发区窗口受理→初审→复审→产权处审核→制证→产权处领导审核→市局产权科审核→主管局长审核→局长审核→产权处窗口→取回发证 2、除法院判决的法人非住宅房屋外 开发区窗口受理→初审→复审→产权处审核→制证→产权处领导审核→市局产权科核准→产权处窗口→取回发证.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费用情况:1、产权登记费 住宅:80元/套 非住宅:550元/套. 2、交易服务费 (双方各半) ①住宅:6元/㎡ ②非住宅:10/㎡.
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30-4:30.
联系电话:8019142
监督电话:8019468
办理地点邮编:开发区投资服务中心 066004.
咨询渠道:投资服务中心大厅窗口咨询、电话咨询.
办理渠道:投资服务中心大厅窗口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