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器具强制检定

发布时间:2009-03-04        发布机构: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   ]

体裁分类:行政许可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文号:(冀)法计(2008)F010号        索引号:217/2009-111738

公开程序: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授权后向社会公开
责任部门:市计量测试研究所
项目类别:行政许可
事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办理对象及范围:强检计量器具使用单位
办理条件:符合计量器具检定规定的要求
办理手续:被检单位出示上一次检定证书到收发定登记建档进实验室检定
办理流程:受理强制检定申请→建立强制检定档案→建立强制检定数据库→编制检周期检定计划→下发强制检定通知书→是否按时送检→实施强制检定→检定是否合格→检定证书和强检标识→强检情况统计表→上报政府行政部门
公示方式:办理结果公开的方式
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十五个工作
费用情况:执行冀价行费字(2005)24号标准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工作时间
联系电话:3604101、3061587、3063543
监督电话:5316602
办理地点邮编:秦皇岛市文化路北349号、邮编066000
咨询渠道:电话联系、现场服务、接送服务、合同服务、预约服务
办理渠道:电话联系、现场服务、接送服务、合同服务、预约服务
状态查询:固定电话查询和个人手机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