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发布时间:2009-03-04        发布机构: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   ]

体裁分类:行政许可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3号        索引号:217/2009-112148

公开程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责任部门:市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项目类别:行政许可
事项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办理对象及范围: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办理条件:设备由具备相应资质单位生产,由具备相应资质单位安装,建立了使用管理档案
办理手续:《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及使用管理档案
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审核、发证
公示方式:办理结果公开
费用情况:河北省锅炉压力容器监督检验收费办法》河北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修订《河北省锅炉压力容器监督检验收费办法》的通知(冀价行费字[1998]第297号,1998年12月9日),具体费用按文件公式计算
办公时间:工作日
联系电话:0335-5316612
监督电话:0335-5316602
办理地点邮编:秦皇岛市海港区河北大街中段158号 066000
咨询渠道:当面讲解或电话咨询(0335-5316612)
办理渠道:市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备注:办理进展、结果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