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建立“秦皇岛民乐医药贸易有限公司东山药店”等4家零售药店的批复
发布时间:2009-05-13 发布机构: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行政许可 主题分类:卫生、体育 文号:秦食药监〔2009〕105号 索引号:216/2009-110434
各县药监局:
为了繁荣我市医药市场,本着方便群众、合理布局的原则,经研究同意建立以下4家零售药店:
秦皇岛民乐医药贸易有限公司东山药店
企业负责人:郭铁柱 企业质量负责人:崔殿学
地址:海港区燕河里17栋12号
经营范围:中成药、抗生素制剂、化学药制剂、生物制品、生化药品
秦皇岛民乐医药贸易有限公司开滦路药店
企业法定代表人:郭铁柱
企业负责人:郭铁柱 企业质量负责人:张琳
经营范围:中成药、抗生素制剂、化学药制剂、生物制品、生化药品
山海关区民盛药店
企业负责人:王丽红 企业质量负责人:刘新民
地址:山海关区南园村平安西里
经营范围: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
海港区益生堂药店
企业负责人:李国锋 企业质量负责人:史振生
地址:北港镇崔庄
经营范围:中成药、抗生素制剂、化学药制剂
请以上药店接此批复后,抓紧筹建,并在6个月内完成。在此期间,不允许发生药品购进及销售行为。海港区、北戴河区、山海关三区内药店向市政务服务中心药监局窗口;抚宁、昌黎、卢龙、青龙四县药店向当地药监局分别提交“验收申请”、“自查报告”、“从业人员体检证明”,经市政务服务中心和各县食药监局现场验收合格后发放《药品经营许可证》,然后按规定程序办理其他有关证照;并在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之日起30日内,向市局市场科申请《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否则,此批复自行废止。
二OO九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