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秦皇岛市海港区福民药店”等4家药品零售企业项目变更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0-12-13 发布机构: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行政许可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文号: 索引号:216/2010-161221
根据“秦皇岛市海港区福民药店”等4家药店的申请,经现场检查验收,基本符合规定,同意对以下单位的经营地址和经营范围做如下变更:
1、秦皇岛市海港区福民药店
企业负责人:王利
原经营地址:北港镇晒甲会村
变更后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北部工业区和美路20号
2、秦皇岛市海港区君平药店
企业负责人:崔颖
原经营地址:海港区东王岭村南街22号
变更后地址:海港区东港路189号
3、海港区东方明珠城天药店
企业负责人:于喜洋
原经营范围: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
现增加经营范围:生物制品、生化药品
4、秦皇岛市海港区德缘堂大药店
企业负责人:刘铁军
原经营范围: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
现增加经营范围:生物制品、生化药品
注:以上有变更的药品零售企业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需重新申请《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
二○一○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