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下发药品经营许可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12-13 发布机构: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行政许可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文号: 索引号:216/2010-161446
为繁荣我市医药市场,本着方便群众、合理布局的原则,经研究同意下发以下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
1、秦皇岛民乐医药贸易有限公司抚宁南戴河药店
企业负责人:郭铁柱
经营地址:南戴河顺驰商业门市1-8号
经营范围: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物制品、生化药品
2、昌黎县赤洋口祝康药店
企业负责人:王玉强
经营地址:昌黎县团林乡赤洋口三村
经营范围: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
3、昌黎县老呔医药贸易有限公司靖安店
企业负责人:刘彦岭
昌黎县靖安镇靖安北街
经营范围: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
4、海港区同草堂药店
企业负责人:张海娜
海港区东港镇孙家庄村
经营范围: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
5、抚宁县兆欧药店
企业负责人:田兆欧
经营地址:抚宁县大新寨镇柳树沟村
经营范围: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
6、抚宁县榆关镇东新寨村利源药店
企业负责人:庞宝玉
经营地址:抚宁县榆关镇东新寨村
经营范围: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
请以上企业接此通知后,于30日内,向市局市场科申请《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
二○一○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