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建立药品零售企业的批复(279号文)
发布时间:2013-09-27 发布机构: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行政许可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文号: 索引号:216/2013-231149
秦食药监〔2013〕279号
秦皇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同意建立药品零售企业的批复
为繁荣我市医药市场,本着方便群众、合理布局的原则,经研究同意建立以下药品零售企业:
1、抚宁县百利同德药房
企业负责人:孙宝成
质量负责人:赵相友(执业药师)
中药饮片高级鉴别师:孙丽丽
经营地址:抚宁县天马大街
经营范围: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
生物制品(除疫苗)、生化药品
2、秦皇岛广仁堂医药有限公司珠江道店
企业负责人:赵永强
质量负责人:张振华(执业药师)
经营地址: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珠江道店
经营范围: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
生物制品(除疫苗)、生化药品
请以上药店接此批复后,抓紧时间筹建,筹建完毕。向市局市场科申请《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同时向市政务服务中心食药监局窗口分别提交:药店批复复印件、验收申请、自查报告、从业人员体检证明、质量管理文件目录、设施设备情况,与批发企业签订的质量保证协议,经市政务服务中心食药监局窗口现场验收,合格后发放《药品经营许可证》,否则,此批复自行废止。
2013年 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