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筹建“秦皇岛龟龄集医药有限公司等2家”药品零售企业的批复(秦食药监〔2015〕186号)

发布时间:2015-05-26        发布机构: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   ]

体裁分类:行政许可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文号:        索引号:216/2016-175039

 

秦食药监〔2015〕186号
 
秦皇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同意筹建“秦皇岛龟龄集医药有限公司等2家”药品零售企业的批复
 
为繁荣我市医药市场,本着方便群众、合理布局的原则,经研究同意建立以下药品零售企业:
1、秦皇岛龟龄集医药有限公司
企业法人:朱迷军
企业负责人:刘颖
质量负责人:刘颖
经营地址:秦皇岛市建设大街29号
经营范围:中成药
2、秦皇岛乐天医药有限公司
企业法人:王贵媛
企业负责人:孙娜
质量负责人:孙娜
经营地址:秦皇岛市开发区马坊甸村
经营范围: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
请以上药店接此批复后,抓紧筹建,并在6个月内完成。在此期间不允许发生药品购进及销售行为。药店向市政务服务中心药监窗口分别提交:药店批复复印件、验收申请、自查报告、从业人员体检证明、质量管理文件目录、设施设备情况,与批发企业签订的质量保证协议,同时向市局市场科申请《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否则,此批复自行废止。
 
 
秦皇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