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秦皇岛翔美医药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等2家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项目变更的通知(秦食药监〔2015〕194号)
发布时间:2015-06-01 发布机构: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行政许可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文号: 索引号:216/2016-175503
秦食药监〔2015〕194号
秦皇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同意秦皇岛翔美医药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等2家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项目变更的通知
根据“秦皇岛翔美医药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等2家药品零售企业的申请,经现场检查验收,基本符合规定,同意对该药店做如下变更:
1、秦皇岛翔美医药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
原经营地址:海港区海阳镇锂泮庄村
现经营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燕大星苑沿街商业2号楼105号
原经营范围: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
现经营范围: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
2、秦皇岛唐人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福寿里小区店
原经营范围: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
现经营范围: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
请以上单位接到此通知后,合法经营,确保人民用药安全。
秦皇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