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下发《药品经营许可证》的通知(秦食药监〔2015〕215号)
发布时间:2015-06-08 发布机构: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行政许可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文号: 索引号:216/2016-180058
秦食药监〔2015〕215号
秦皇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同意下发《药品经营许可证》的通知
为繁荣我市医药市场,本着方便群众、合理布局的原则,经研究同意下发以下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
秦皇岛同仁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春玲
企业负责人:穆红光
质量负责人:侯瑞蕊
经营方式:零售(连锁)
经营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东港镇柳村
仓库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东港镇柳村
经营范围:中成药、抗生素制剂、化学药制剂、生物制品(除疫苗)、生化药品
请以上企业接此通知后,合法经营,确保人民用药安全。原秦皇岛同仁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零售)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同时注销。
秦皇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