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外事和商务局 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双随机”定向联合抽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2-22        发布机构:外事和商务局        字体:[   ]

体裁分类:行政许可        主题分类:商贸、海关、旅游        文号:        索引号:000357691/2021-125

 

秦皇岛市外事和商务局

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双随机”定向联合抽查的通知

 

各县()商务综合执法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依法依规经营,切实落实好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按照《秦皇岛市外事和商务局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市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双随机”定向联合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随机抽查时间

2021222日至430日。

二、随机抽查内容

本次随机抽查依照《秦皇岛市外事和商务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对如下抽查事项实施联合检查:

1.对未取得资质认定,擅自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活动进行检查;

2.对企业回收的报废机动车,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并将注销证明转交机动车所有人进行检查;

3.出售不具备再制造条件的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出售不能继续使用的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以外的零部件;出售的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以外的零部件未标明“报废机动车回用件”进行检查;

4.对企业未如实记录本企业回收的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等主要部件的数量、型号、流向等信息并上传至报废机动车回收信息系统经行检查。

三、抽查对象范围、抽取比例

(一)抽查对象范围

全市202111日前已成立状态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

(二)抽取比例

6%的比例抽取。

四、随机抽查组织实施

(一)任务分工

1.市局市场体系建设科牵头组织本次“双随机”定向联合抽查工作,具体负责制定工作方案,部署工作任务,汇总数据报表,随机抽取市场主体,随机抽取本级执法人员等。市局市场体系建设科、流通业发展和促销费科、安全生产和市场秩序科、商务综合执法支队负责实施对市本级抽取对象的现场联合检查,并分别负责对各县(区)本业务条线抽查工作的指导和协调。

(二)抽查方式及流程

1.市局在“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中制定抽查方案,抽取出抽查对象,并按登记机关进行派发,同时对其中的公示信息进行检查。

(三)抽查结果处理

1.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自抽查检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录入抽查结果,并及时向社会公示。

2.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根据职责和管辖权限,依法做好“双随机”抽查结果后续处理。对涉嫌违法企业及时向相关部门移交涉嫌违法行为的案件线索。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扎实开展工作。市局市场体系建设科负责协调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的沟通联络工作,确保此次抽查工作依法、有序、高效推进。

(二)加强宣传报道,营造良好氛围。要通过各种渠道,积极宣传国务院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的决策部署,扩大企业和社会公众知晓度。

(三)密切协调配合,全力组织实施。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依据职责分工,密切配合组织实施。

 

 

 

秦皇岛市外事和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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