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外事和商务局 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汽车销售企业“双随机”定向联合抽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11 发布机构:外事和商务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行政许可 主题分类:商贸、海关、旅游 文号: 索引号:000357691/2020-97
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汽车销售企业“双随机”定向联合抽查的通知
各县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汽车销售企业依法、依规经营,确保百姓购买放心车、安心车,减少汽车类消费投诉案件发生,同时规范我市汽车销售市场的经营秩序,按照《秦皇岛市外事和商务局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市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汽车销售企业“双随机”定向联合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随机抽查时间
2020年8月13日至12月11日。
二、随机抽查内容
本次随机抽查依照《秦皇岛市外事和商务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对如下抽查事项实施联合检查:
1.汽车价格、三包、投诉制度明示信息检查;
2.商务部汽车销售信息录入情况检查;
3.有无强制性消费情况检查.
三、抽查对象范围、抽取比例及信用风险等级
(一)抽查对象范围
全市各级汽车销售领域,2020年1月1日前已成立状态的企业。
(二)抽取比例
各领域分别按6%的比例抽取。
(三)信用风险等级
为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相结合,提高双随机抽查的精准性和靶向性,本次双随机抽查从企业信用分类C、D、E三个较高风险等级中抽取检查对象。
四、随机抽查组织实施
(一)任务分工
1.市局流通业发展和促销费科、市场体系建设科牵头组织本次“双随机”定向联合抽查工作,具体负责制定工作方案,部署工作任务,汇总数据报表,随机抽取市场主体,随机抽取本级执法人员等。市局流通业发展和促销费科、市场体系建设科、安全生产和市场秩序科、商务综合执法支队负责实施对市本级抽取对象的现场联合检查,并分别负责对各县(区)本业务条线抽查工作的指导和协调
(二)抽查方式及流程
1.市局在“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中制定抽查方案,抽取出抽查对象,并按登记机关进行派发,同时对其中的公示信息进行检查。
(三)抽查结果处理
1.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自抽查检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录入抽查结果(“双随机”抽查移动执法终端使用试点单位需使用移动执法终端录入),并依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向社会公示抽查结果。
2.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根据职责和管辖权限,依法做好“双随机”抽查结果后续处理。依法将违反《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有关规定的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时向相关部门移交涉嫌违法行为的案件线索。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扎实开展工作。市局市场体系建设科负责协调各县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做好汽车销售企业的沟通联络工作,确保此次抽查工作依法、有序、高效推进。
(二)加强宣传报道,营造良好氛围。要通过各种渠道,积极宣传国务院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的决策部署,扩大企业和社会公众知晓度。
(三)密切协调配合,全力组织实施。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依据职责分工,密切配合组织实施。
秦皇岛市外事和商务局
2020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