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业务中心工程场区管网硬化照明施工
发布时间:2019-08-20 发布机构: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行政许可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文号: 索引号:xzspj/2019-413
秦审批项目施〔2019〕46号
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准予施工许可决定书
秦皇岛市社会公益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你单位于2019年8月20日向本行政机关提出秦皇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业务中心工程场区管网硬化照明施工许可申请,本机关于2019年8月20日依法受理,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八条、《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条和国家发改委等十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全国投资审批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审批管理事项统一名称和申请材料清单》的规定及市资源规划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130302201503021)等文件,本行政机关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本行政机关将于作出本决定之日起 3 日(法定7日)内向你单位颁发、送达《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2019年8月20日
注:本决定书一式两份,申请人、决定机关各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