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发布时间:2019-07-01 发布机构: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行政许可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文号:秦审批项目施〔2019〕33号 索引号:xzspj/2019-394
秦审批项目施〔2019〕33号
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秦皇岛市淇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2019年6月28日向本行政机关提出汤河铭筑(二期)项目施工许可申请,本机关于2019年6月28日依法受理,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八条、《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条和国家发改委等十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投资审批管理事项统一名称和申请材料清单》的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本行政机关将于作出本决定之日起 3 日(法定7日)内向你单位颁发、送达《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2019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