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呈报卢龙县翅冀矿业有限公司年产11万吨轻烧白云石产品(等量置换)项目节能审查的请示
发布时间:2019-05-15 发布机构: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行政许可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文号:秦审批项目能〔2019〕16号 索引号:xzspj/2019-382
秦审批项目能〔2019〕16号 签发人:孟慧明
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
关于呈报卢龙县翅冀矿业有限公司
年产11万吨轻烧白云石产品(等量置换)
项目节能审查的请示
省发展改革委:
卢龙县翅冀矿业有限公司年产11万吨轻烧白云石产品(等量置换)项目于2018年12月12日经卢龙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技改备案,2019年4月该公司委托秦皇岛天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年产11万吨轻烧白云石产品(等量置换)项目节能报告》,相关情况如下:
一、项目单位及项目基本情况
1.企业基本情况:企业名称为卢龙县翅冀矿业有限公司,企业法人为孙志力,地点位于秦皇岛市卢龙县刘家营乡水峪村。
2.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为年产11万吨轻烧白云石产品(等量置换)项目,项目代码为2018-130324-30-03-000229,项目建设地址为卢龙县刘家营乡水峪村,项目总投资12230万元,项目性质为改建。该项目建设新型竖窑9座,建设生产车间、成品库及其他配套辅助设施,总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年产11万吨轻烧白云石产品。
二、工艺流程
该项目工艺:原料准备—煅烧—成品储运。
三、能耗分析
本项目主要能源消耗是9座竖窑生产线,主要消耗焦炭和电。全部能源消耗折合标准煤年用量为10087.97tce。年综合电力消耗1086.20万KWh/年,折标煤1334.94tce,占全部能源消费量的13.23%。焦炭年消耗8897.50万m3,折标准煤8643.03tce,占全部能源消费的85.67%,柴油年消耗75.48t,折标准煤109.98tce,占全部能源消费的1.0%,新水消耗量为0.209万m3/年,折标准煤0.018tce,占全部能源消费的0.1%。
四、项目实施后综合能耗及对该县能耗强度和能耗增量控制目标的影响评价
项目实施后,全部能源消耗折合标准煤年用量为10087.97tce(当量值)。本项目采用竖窑生产方式,单位产品能耗为91.71kgce/t,低于准入值(≦170kgce/t),符合系数符合《河北省冶金石灰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DB13/T 2128-2014)规定的要求,本项目单位产品能耗91.71kgce/t。万元增加值能耗为0.6208tce/万元。
根据《河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秦皇岛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现将该项目节能报告呈上,请予以审查。
妥否,请批示。
附件:《年产11万吨轻烧白云石产品(等量置换)项目节能报告》
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
2019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