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北戴河西部水厂至抚宁区给水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9-05-15        发布机构:        字体:[   ]

体裁分类:行政许可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文号:秦审批项目审〔2019〕12号        索引号:xzspj/2019-378

秦审批项目审〔2019〕12号

 

 

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

关于北戴河西部水厂至抚宁区给水工程

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你局《关于报批北戴河西部水厂至抚宁区给水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秦城管执法〔2019〕8号)及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编制的项目建议书等材料一并收悉。依据市领导在《秦皇岛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统筹供水产能解决抚宁区供水能力不足问题的意见>》(秦城管执法呈〔2019〕38号)上的批示精神及市财政局2019年4月18日《秦皇岛市级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表》、抚宁区行政审批局路由意见等文件,原则同意该工程项目建议书。现将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北戴河西部水厂至抚宁区给水工程。

二、项目承担单位:秦皇岛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三、建设地点:抚宁区、北戴河区、北戴河新区。

四、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敷设DN800×2的供水管道,管道起自北戴河西部水厂出厂干管阀门井,终点至抚宁区洋河大街与碧海路交叉口。管材采用球墨铸铁管,总长度18.88千米。设计规模10万立方米/日。配套建设相应设施、设备等。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7613.53万元。资金来源:采用PPP融资模式。

请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程序报我局审批。

 

 

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

                      2019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