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关于金屋度假酒店项目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发布时间:2019-05-10 发布机构: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行政许可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文号: 索引号:xzspj/2019-367
秦审批项目施〔2019〕18号
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秦皇岛金屋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2019年5月10日向本行政机关提出金屋度假酒店项目施工许可申请,本机关于2019年5月10日依法受理,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八条、《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本行政机关将于作出本决定之日起 3 日(法定7日)内向你单位颁发、送达《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收件人(单位)签字或盖章:朱云龙 收件日期:2019年5月10日
2019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