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准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
发布时间:2019-05-09 发布机构: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行政许可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文号: 索引号:xzspj/2019-366
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
准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
经审查,你单位于2019年5月9日向本行政机关提出变更博维·美墅工程(代码:2017-130302-70-02-000035)部分施工许可内容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九条、《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及市资源规划局《准予变更规划许可决定书》(秦资规决定〔2019〕4号)、市住建局《关于博维·美墅项目变更面积的情况说明》、秦皇岛市永生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施工图审查机构)对“博维·美墅12#、13#、14#楼”建筑面积和建筑高度调整说明、建设单位《施工合同补充协议》和《监理合同补充协议》等文件,本行政机关决定准予对博维·美墅施工许可(证书编号:130301201809180101)内容进行以下变更:
一、工程建设规模由83345平方米变更为83598平方米。其中12#楼按照节能要求变更为被动房(按相应规范及标准进行建设),层高由2.9米变更为2.95米,建设高度由52.85变更为53.75米,地上建筑面积由9598.44平方米变更为9851.44平方米;
二、13#、14#楼层高由2.9米变更为2.95米,建筑高度由52.85米变更为53.75米;1#-8#楼地下一层按消防要求增加疏散走廊,12#-15#楼地下储藏室布局调整,增加人防设备用房面积;15#楼一单元门厅布局调整。
除上述内容外,原施工许可其他内容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