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卢龙县银洞峪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8-08-31 发布机构:行政审批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行政许可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文号:秦审批综合〔2018〕29号 索引号:xzspj/2019-55
卢龙县水务局:
你局“关于呈报《卢龙县银洞峪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卢水〔2018〕106号)收悉。2018年7月18日,市行政审批局组织专家对《卢龙县银洞峪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进行了审查,并提出专家审查意见。设计单位对初设报告进行了修改和完善。经研究,基本同意专家审查意见,批复如下:
一、工程建设的必要性
银洞峪水库坐落在卢龙县双望镇银洞峪村村东, 建于1976年,位于洋河支流上。水库控制流域面积0.53㎞²,原设计总库容为13万m3,是一座以防洪、灌溉为主的小(2)型水库。水库枢纽工程由大坝、溢洪道、放水洞组成。根据大坝安全鉴定结论和本次加固设计复核,银洞峪水库存在以下问题:水库防洪标准不满足规范要求;溢洪道进口段淤堵、无护砌;放水洞闸门、启闭设备缺失,不能正常运用;无安全监测及管理设施等。评定为三类坝。为保证水库正常运行,同意实施银洞峪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二、工程任务和规模
1、同意银洞峪水库除险加固实施后,工程任务仍以防洪、灌溉为主。
2、基本同意银洞峪水库设计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200年一遇。
3、基本同意银洞峪水库除险加固后汛限水位和正常蓄水位均为116.06m。
4、银洞峪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拦河坝心墙接高、坝顶硬化;上游坝坡干砌石护坡维修;溢洪道清理、防护;放水洞改建;完善管理设施等。
三、工程设计
1、同意工程等别为Ⅴ等工程,大坝、溢洪道、放水洞等建筑物为5级,设计地震烈度为Ⅶ度。
2、基本同意拦河坝加固设计。现状粘土心墙加高至坝顶高程;坝顶设20cm厚泥结碎石路面,宽3.0m,上游侧设浆砌石防护墩,下游侧设路缘石;上游坝坡整修,采用30cm厚干砌石护坡,下设10cm厚碎石垫层,坡比1:2.3;下游坝坡整修,马道以上坡比1:2.2,马道以下坡比1:2.1。
3、基本同意溢洪道加固设计。堰顶高程116.06m;桩号0+000~0+015段两岸新建50cm厚浆砌石护坡,下设10cm厚碎石垫层,坡比1:1.5,底板采用50cm厚浆砌石护底,下设10cm厚碎石垫层。
4、基本同意放水洞设计,进口采用阶梯卧管型式,出口重建尾水渠。
6、基本同意电气设计。
四、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设计
基本同意环境保护设计及水土保持设计方案,应严格落实环保和水保措施。
五、工程管理
基本同意水库管理设计内容,新建50㎡管理房一处。落实管理机构和经费来源,保证水库正常运行。
六、工程施工和设计概算
基本同意施工总体布置、主体工程施工方法和施工总进度安排,总工期为10个月。
同意设计概算的编制方法和依据。核定工程总投资139万元(详见附表)。
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
2018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