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卢龙县沈庄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8-08-31 发布机构:行政审批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行政许可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文号:秦审批综合〔2018〕25号 索引号:xzspj/2019-51
卢龙县水务局:
你局“关于呈报《卢龙县沈庄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卢水〔2018〕102号)收悉。2018年7月18日,市行政审批局组织专家对《卢龙县沈庄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进行了审查,并提出专家审查意见。设计单位对初设报告进行了修改和完善。经研究,基本同意专家审查意见,批复如下:
一、工程建设的必要性
卢龙县沈庄水库位于潘庄镇沈庄村南,坐落冀东沿海水系青龙河支流上。水库建于1976年,坝址以上控制流域面积0.38km2,原设计总库容13.5万m3,是一座以防洪、灌溉为主的小(2)型水库。水库枢纽工程由大坝、溢洪道、放水洞组成。经大坝安全鉴定和本次加固设计复核,沈庄水库存在以下问题:水库防洪标准不满足规范要求;大坝上游坝坡和下游坝坡稳定不满足规范要求;溢洪道抗冲能力不满足要求;放水洞不能正常运用;无安全监测及管理设施等。评定为三类坝。为保证水库安全运行,同意实施沈庄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二、工程任务和规模
1、同意沈庄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实施后,工程任务仍以防洪、灌溉为主。
2、基本同意设计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200年一遇。
3、基本同意水库正常蓄水位、汛限水位采用现状堰顶高程87.24m。
4、加固工程建设内容为:拦河坝斜墙接高、新建坝顶路面;上游坝坡干砌石护坡翻修,下游坝坡贴坡;溢洪道整修、防护;放水洞加固;上坝路硬化;完善管理设施等。
三、工程设计
1、同意工程等别为Ⅴ等工程,大坝、溢洪道、放水洞主要建筑物等级为5级,设计地震烈度为Ⅶ度。
2、基本同意拦河坝加固设计。现状防渗斜墙加高至坝顶;坝顶设20cm厚泥结碎石路面,宽4.2m,上游侧设浆砌石防护墩,下游侧设路缘石;上游坝坡采用30cm厚干砌石护坡,下设10cm厚碎石垫层,坡比1:2.0;下游坝坡整修,高程83.54m处设1.5m宽马道,马道以上坡比1:1,8,马道以下坡比1:2.2。
3、基本同意溢洪道加固设计。桩号Y0+000~Y0+017段清淤;桩号Y0+017~Y0+021段两岸新建浆砌石仰斜式挡墙和浆砌石底板;桩号Y0+021~Y0+024段新建20cm厚混凝土漫水路,底高程87.24m;桩号Y0+024~Y0+070段左岸新建浆砌石仰斜式挡墙。
4、基本同意放水洞设计,进口采用阶梯卧管型式,出口新建尾水渠。
5、基本同意拦河坝观测设计。
6、基本同意上坝路设计。采用20cm厚泥结碎石路面,宽3.5m。
7、基本同意电气设计。
四、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设计
基本同意环境保护设计及水土保持设计方案,应严格落实环保和水保措施。
五、工程管理
基本同意水库管理设计内容,新建50㎡管理房一处。落实管理机构和经费来源,保证水库正常运行。
六、工程施工和设计概算
基本同意施工总体布置、主体工程施工方法和施工总进度安排,总工期为10个月。
同意设计概算的编制方法和依据。核定工程总投资124万元(详见附表)。
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
2018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