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卢龙县木井(新)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8-08-31        发布机构:行政审批局        字体:[   ]

体裁分类:行政许可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文号:秦审批综合〔2018〕23号        索引号:xzspj/2019-49

卢龙县水务局

你局“关于呈报卢龙县木井(新)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卢水2018100)收悉。2018718日,市行政审批局组织专家对《卢龙县木井(新)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进行了审查,并提出专家审查意见。设计单位对初设报告进行了修改和完善。经研究,基本同意专家审查意见,批复如下:

一、工程建设的必要性

木井(新)水库坐落在卢龙县木井镇木井村西, 位于饮马河支流上。水库建于1976年,控制流域面积0.32km2,原设计总库容为12.6m3,是一座以防洪、灌溉为主兼顾养殖的小(2)型水库。水库枢纽工程由大坝、溢洪道、放水洞。根据大坝安全鉴定结论和本次加固设计复核,木井(新)水库存在以下问题:现状抗洪能力不满足规范要求;溢洪道泄流能力不满足要求;放水洞不能正常运用;无安全监测及管理设施等。评定为三类坝。为保证水库正常运行,同意实施木井(新)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二、工程任务和规模

1、同意木井(新)水库除险加固实施后,工程任务仍以防洪、灌溉为主。

2、基本同意木井(新)水库设计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200年一遇。

3、基本同意木井()水库除险加固后汛限水位和正常蓄水位均为50.34m

4、木井()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拦河坝新建坝顶防浪墙、路面;上游坝坡干砌石护坡翻修,下游坝坡压坡、排水工程;溢洪道维修、加固;放水洞加固;上坝路硬化;完善管理设施等。

三、工程设计

1、工程等别为Ⅴ等工程,主要建筑物为5级,设计地震烈度为Ⅶ度。

2、基本同意拦河坝加固设计。坝顶设20cm厚泥结碎石路面,宽3m,上游侧设浆砌石防浪墙,顶高程52.70m,宽0.4m,下游侧设路缘石;上游坝坡整修,采用30cm厚干砌石护坡,下设10cm厚碎石垫层,高程47.5m以上坡比1:3,以下1:4.5;下游坝脚压坡,顶高程48.5m,宽2.0m,坡比1:2.3;坝脚高程47.5m以下设置贴坡排水及排水沟。

3、基本同意溢洪道加固设计。进口底高程50.34m,溢洪道拓宽至3m,右岸破损部位修整,左岸拆除重建;底板采用40cm厚浆砌石防护,下设10cm厚碎石垫层;交通桥面板拆除重建。

4、基本同意放水洞加固设计,进口采用阶梯卧管型式,出口引水渠翻修。

5、基本同意拦河坝观测设计。

6、基本同意上坝路设计。采用泥结碎石路面,宽2.0m

7、基本同意上坝路设计。

8、基本同意电气设计。

四、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设计

基本同意环境保护设计及水土保持设计方案,应严格落实环保和水保措施。

五、工程管理

基本同意水库管理设计内容,新建50管理房一处。落实管理机构和经费来源,保证水库正常运行。

六、工程施工和设计概算

基本同意施工总体布置、主体工程施工方法和施工总进度安排,总工期为10个月。

同意设计概算的编制方法和依据。核定工程总投资125万元(详见附表)。

 

 

 

 

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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