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道G102线秦皇岛市区段改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8-03-15 发布机构:行政审批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行政许可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文号:秦审批综合〔2018〕1号 索引号:xzspj/2019-8
秦皇岛市交通运输局:
你单位关于《秦皇岛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审批国道G102线秦皇岛市区段改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函》收悉。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国道G102线秦皇岛市区段改建工程位于河北省秦皇岛市,涉及抚宁区、海港区、山海关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四个县区。线路全长54.84km,建设标准为一级公路。工程总占地面积325.1hm2,建设期间土石方总量为677.25万m3,其中挖方363.07万m3,填方314.18万m3,弃方48.89万m3。工程估算总投资为40.18亿元,项目区土壤侵蚀为微度水力侵蚀,侵蚀模数约195t/km2·a,属燕山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燕山省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二、水土保持总体意见
1、该方案编制的原则、指导思想正确,编制依据充分,防治目标明确,内容较全面,基本符合国家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可作下阶段水土保持工作的依据。
2、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358.50hm2,其中项目建设区面积为325.14hm2,直接影响区面积为33.36hm2。
3、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建设类一级标准。
4、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布置。
5、同意水土保持工程投资估算编制的原则、依据和方法。该工程水土保持估算总投资为2815.80万元。其中:工程措施投资1347.99万元,植物措施投资718.08万元,施工临时工程投资64.60万元,独立费用96.31万元,基本预备费133.22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455.20万元。
三、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中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优化后续水土保持工程设计,加强施工组织管理,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保证工程顺利实施。
2、严格按水土保持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3、项目如果发生重大变化,应及时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
4、要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
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
2018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