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设区的市举办超过宗教活动场所容纳规模的大型宗教活动的审批

发布时间:2008-04-18        发布机构:民宗局        字体:[   ]

体裁分类:行政许可        主题分类:民族、宗教        文号:        索引号:117/2008-100557

公开程序:经局内审核后公开
责任部门:办公室
项目类别:行政许可
事项依据:《河北省宗教事务条例》第二十七条
办理对象及范围: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
办理条件:一、由宗教团体或宗教活动场所举办;二、活动举行前30日申请;三、在合法的活动场所内举行;四、由宗教教职人员主持;五、征得县级宗教事务部门同意。
办理手续:一、申请书;二、活动安排;三、主持活动人员的身份和教职人员证明;四、县级宗教事务部门意见。
办理流程:申请人申请——办公室受理——宗教科审查、进行实地考察并提出初步意见——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签发审批决定
公示方式:公示栏公示
办理时限:10天
费用情况:不收费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30,下午2:30~5:30(冬季1:30~5:30)
联系电话:3065204
监督电话:3065204
办理地点邮编:秦皇岛市迎宾路98号(金属大厦9楼) 066000
咨询渠道:信函、电话、来人咨询
办理渠道:手工办理
状态查询:电话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