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司企业法人注销登记

发布时间:2008-07-14        发布机构: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   ]

体裁分类:行政许可        主题分类:其他        文号:        索引号:216/2008-091612

公开程序:经市局审核后公开
项目类别:审批□ 审核□ 核准√ 备案□
事项依据:法律法规政策依据:1、《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2、《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办理手续:申办材料:申请注销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2、原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文件; 3、主管部门或者清算组织出具的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文件或者清理债务完结的证明; 4、《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5、企业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 6、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它材料。
办理流程:工作流程:1、受理 2、审查 3、核准
办理时限:25个工作日
费用情况:不收费
联系电话:3224020
办理地点邮编:海港区建设大街258号 邮编06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