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职业证申请、注册、更换、补发程序

发布时间:2008-08-01        发布机构:司法局        字体:[   ]

体裁分类:行政许可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        文号:冀司律[2006] 50号        索引号:221/2008-101443

公开程序:局内审核后公开
责任部门: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管理处
项目类别:行政许可
事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执业证管理办法》、河北省司法厅(2004)241号
办理对象及范围:全市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
办理条件:1、具有律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 2、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 3、品行良好。
办理手续: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登记表》; 2、律师资格证书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身份证,或军队退休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5、《河北省律师事务所实习人员证》原件及复印件; 6、本人实习的律师事务所出具,并由市级司法行政机关签注意见的实习鉴定资料; 7、本人的人事关系证明材料; 8、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出具的本人未受过刑事处罚的证明; 9、本人与拟执业的律师事务所签订的聘用协议原件,或人事部门调入介绍信复印件; 10、照片。
办理流程:1、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初审;2、报省司法厅审核批准。
办理时限:15日内报省司法厅待批
费用情况:不收费
办公时间:正常工作日
联系电话:0335-7078025
监督电话:0335-7078033
办理地点邮编:秦皇岛市海港区建国路281号律师管理处 066000
咨询渠道:电话或来人咨询
办理渠道:本人到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管理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