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政府性基金目录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2-08 发布机构:财政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行政事业性收费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文号: 索引号:000357333/2021-594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性基金管理,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接受社会监督,我们编制了《河北省执行的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现予以公布。
政府性基金收费项目的征收范围、标准、执行期限和资金管理方式等,要严格按照目录清单中注明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凡未列入《目录》范围的项目,一律不得执行,缴费人有权拒缴。收费项目在执行中发生变化,省财政将及时调整并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河北省执行的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
河北省财政厅
2020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