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等四部门关于转发《河北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2-08 发布机构:财政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行政事业性收费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文号:秦财非税〔2020〕503号 索引号:000357333/2021-592
各县区(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北戴河新区)财政局、发改局、水务局、人民银行各县支行、商业银行代理区支库:
省财政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水利厅、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修订了《河北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秦皇岛市财政局 秦皇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秦皇岛市水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秦皇岛市中心支行
2020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