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主要污染物减排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8-19        发布机构:开发区管委        字体:[   ]

体裁分类:规范性文件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文号:秦开管委办〔2008〕32号        索引号:145/2008-111152

机关各部门、驻区各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主要污染物减排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八年八月十九日

 

 

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

主要污染物减排工程实施方案

 

    根据《秦皇岛市主要污染物减排“71030”工程实施方案》(秦政办[2008]55号)要求,结合全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我区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 目标要求

2008年,开发区COD排放总量控制在700吨以内,SO2排放总量控制在4500吨以内。小汤河水质达到相应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二级和优于二级的天数达到350天以上。

    三、 主要任务

年内新建3个污水处理厂并投入使用;取缔11家单位的1吨以下燃煤锅炉;对超过10吨以上的锅炉和废水排放大于100吨/日的企业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对同和热电公司、奥格集团、北方明晶玻璃公司等3家重点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加强监督检查,确保电厂循环流化床脱硫设施及其他企业烟气脱硫设施正常运行。(具体情况见附表)。

    四、主要措施

1、不断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2、加大对同和热电公司、奥格集团、北方明晶玻璃公司等重点企业的治理力度。一是督促企业采用新的工艺设备,调整产品品种,更新污染治理设备,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二是对照国家清洁生产标准,逐年降低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和污染物排放量,确保到2010年达到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三是淘汰国家和省明令禁止的落后生产工艺、设备和产品。四是认真贯彻国家和省产业政策及环保法律、法规,无违规项目建设。

3、强化责任目标考核。对污染物减排目标进行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责任人。实行年度考核和“十一五”末问责,年度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依据目标完成情况予以表彰奖励和责任追究。开发区管委主任和各重点企业的法人代表为主要污染物减排的第一责任人,对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负总责。

4、广辟资金渠道,加大污染物减排工作力度。一是开发区财政要支持污水处理厂和污水管网建设,促进污水处理厂早日建成运行。二是要采取多元化投资方式,鼓励采用BOT等方式利用社会资金建设污染减排设施。三是污染治理专项资金要向重点减排工程倾斜,支持污染物减排量大、环境效益明显的项目。四是重点企业要积极筹措资金,采取先进的污染治理技术,建设高标准污染治理设施,降低污染物排放量。

5、实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严格控制污染物新增量。逐渐提高环保准入门槛,鼓励资源能源消耗低、经济效益好、环境污染小的项目,严格控制资源能源消耗高、环境污染重的项目。鼓励类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实行“减一增一”,限制类和一般类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实行“减二增一”,降低污染物新增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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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部门:管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