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2008年冬季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12-08        发布机构:开发区管委        字体:[   ]

体裁分类:规范性文件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        文号:秦开管委办〔2008〕56号        索引号:145/2008-124517

机关各部门、驻区各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2008年冬季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八日

 

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

2008年冬季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冬季消防安全工作,深入贯彻《秦皇岛市2008年冬季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确保全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决定自现在起至2009年3月底,在全区开展冬季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全面普查、摸清底数、落实责任、健全机制、消除隐患、稳定消防安全形势的总体要求,以降低火灾总量、遏制重特大火灾为目标,进一步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消防宣传教育和灭火救援力度,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提升全社会防控火灾能力,最大限度地消除火灾隐患、减少火灾损失,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治理范围和重点

  (一)治理范围:影剧院、歌舞厅、夜总会、洗浴中心、电子游艺厅、网吧等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学校、幼儿园、医院、敬老院、博物馆、展览馆、体育馆等人员密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员工集体宿舍以及地下营业性场所;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或场所;举办各种庆祝活动、大型活动的场所。

  (二)治理重点:是否经过消防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是否存在无证(照)经营现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落实;建筑消防设施是否配备到位和正常运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建筑内部装修装饰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是否制订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员工是否经过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控制室人员是否持证上岗;重大火灾隐患是否彻底整改。

  三、治理措施

  (一)加大对公共娱乐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的整治力度。未按要求办理消防手续的予以关闭,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营业场所设置位置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责令停业;营业期间锁闭安全出口、堵塞疏散通道的,依法追究有关经营管理人员的责任;自动消防设施损坏、不能立即整改的,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场所内消费人员超过核定人数的,坚决予以清理,并责令停业整顿;违法装修或室内装修材料不符合防火要求的,责令停业整改;在营业场所内燃放烟花、动用明火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擅自举办各种庆祝活动、大型活动,且具有火灾危险性的,要采取果断措施,依法责令停止举办。

  (二)加强对经营与住宿、储存一体场所的管理。在公共娱乐场所内违规留宿从业或消费人员的,要清理留宿人员,拆除住宿设施;拒不改正的,依法从重处理;商业店铺留宿人员超过2人的,要立即清理;违法搭建违章建筑的,坚决依法查处和拆除。

  (三)强化对易燃易爆单位的整治。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规定,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或者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对在易燃易爆场所违反禁令吸烟、使用明火以及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查处;对不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场所,公安、建设、规划部门要及时向管委报告,限期搬迁。

(四)全力做好遗留火灾隐患的整治。在北京奥运期间遗留的火灾隐患必须在今年年底前全部整改完毕。对因存在火灾隐患被责令“停止营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的单位,要逐一督促整改,未整改销案的,不得恢复营业、施工或使用。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管委将挂牌督办,确保今年年底前全部整改到位。

四、工作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部署实施阶段(2008年11月29日至2009年3月10日)。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明确责任分工,全力以赴抓好落实。第二阶段为总结验收阶段(2009年3月10日至21日)。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验收。各单位工作总结于2009年3月21日报管委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发区公安消防大队,电话:0335-8507838)。

  五、整治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单位要细化方案,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认真实施。社会发展局、农村工作局负责农村和城市社区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无主管部门的单位由消防大队负责。公安机关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的指导与督促,依法履行消防监督职责。

  (二)认真排查。针对不同整治对象划分消防安全检查的基本单元,组织公安、消防、安全监管、文化、卫生、教育、旅游、民政、交通、商务等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工作人员混合编组,开展全方位网格式排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逐一登记造册,限期整改,跟踪督办。凡存在火灾隐患的单位要向消防监督部门做出书面整改承诺。

  (三)重点整治。自现在开始到今年年底,集中对公共娱乐场所开展拉网式大检查,确保所有单位全部排查一遍。重点整治堵塞安全通道、锁闭安全出口、停用消防设施、无证(照)经营等违法行为;2009年1至3月,对宾馆、饭店、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烟花爆竹燃放场所和灯会、庙会、焰火晚会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现场进行重点排查,确保“两节”安全;对“两会”代表驻地、会场和活动场所进行重点检查,加强现场执勤,确保“两会”安全。

  (四)齐抓共管。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在本行业、本系统内部开展自查整改活动,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被依法取缔、关停的场所,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采取断水、停电、查封、暂扣许可证等措施,确保处罚措施落实到位;对公安机关报请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管委将在接报后10日内做出决定;对报请责令停产停业的单位,要在接报后7日内做出决定。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明确相关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和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督促落实保障安全的措施。

  (五)强化宣传。要组织开展大型宣传咨询、灭火演习、疏散逃生演练、消防教育培训等群众性消防宣传活动,增强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开设消防专栏,扩大消防宣传覆盖面。成立“消防志愿者行动指导委员会”,建立健全消防志愿者组织体系,全面启动消防志愿者服务行动,深入推进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等“五进”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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