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文化部办公厅关于查处第六批违法游戏产品及经营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3-04 发布机构:旅游和文化广电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规范性文件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秦文通[2009]2号 索引号:135/2009-092457
各县、区文化(体)局:
近日,文化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查处第六批违法游戏产品及经营活动的通知》,按照河北省文化厅的要求,现将文件转发你们,并提出要求如下,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发现消费者下载、安装或者使用《通知》中所列违法游戏的行为而未制止或未向文化行政部门举报的,要按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从严处罚。
二、各县区要加大检查力度,尤其要对辖区内网吧服务器已下载的游戏进行严格排查,凡发现有违法游戏的,要责令网吧经营者立即卸载,复查发现仍有违法游戏的,要按照规定严加处罚。
三、各县区要加强互联网文化市场管理,凡发现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经营性或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要进行调查、摸排线索,并将情况及时报告市文化局市场处,进行查处。
四、请各县区在2月9日前将查处情况上报市文化局市场处。
附:《文化部办公厅关于查处第六批违法游戏产品及经营活动的通知》
二〇〇九年一月二十四日
公开程序:局内审核
责任部门:秦皇岛市文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