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商务局关于转发《河北省商务厅关于开展肉类酒类等食品安全大检查和专项整治督查工作的紧急通知》通知
发布时间:2008-09-16 发布机构:外事和商务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其他文件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文号:秦商[2008]141号 索引号:167/2009-170340
各县区商务局,海港区食安办:
由于石家庄三鹿集团生产的不合格奶粉在全国造成不良影响,我省开展了食品安全大检查和专项整治活动。按照《河北省商务厅关于开展肉类酒类等食品安全大检查和专项整治督查工作的紧急通知》(冀商传[2008]100号)的通知要求。省商务厅组成督导组对各地肉类和酒类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大检查。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抓好落实。
一是领导重视,要加强组织领导。立即开展肉类、酒类专项整治活动,成立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要亲自上手抓,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二是要明确整治的重点。按照省厅要求,畜禽产品要严格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省商务厅各项规定,对所有定点厂和酒厂酒类批发企业实行过筛式检查,坚决不留死角,巩固和深化奥运期间我市畜禽产品质量专项整治的成果。
三是要落实好责任追究制。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分清责任,各负其责。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精神,如果由于工作的失误导致辖区内出现影响酒肉食品安全重大事件的要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追究当事人的党纪、政纪责任。
四是做好宣传。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通过宣传,使广大人民群众认识食品安全的重要意义。自觉做好守法经营,不经营、不使用不合格产品。
五是建立专项整治工作信息日报告制度。自9月16日起,建立商务系统肉类酒类等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信息日报告制度。各县区每天下午2点前向市商务局上报辖区内批发市场、商场、超市酒肉整治情况。上报信息要经主管领导签字。联系人:唐海山。联系和传真电话:3433928。
二〇〇八年九月十六日
公开程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责任部门:定点屠宰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