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河北省商务厅关于开展散装白酒集中整治活动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3-27 发布机构:外事和商务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其他文件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文号:秦商[2009]44号 索引号:167/2009-185952
秦皇岛市商务局
关于转发《河北省商务厅关于开展散装白酒集中整治活动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商务局、酒监局:
3月23日至24日,湖北省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接连发生饮用散装白酒疑似甲醇中毒事件,目前已至少发现3人死亡、5人送医院抢救。针对这一严峻形势,省商务厅决定于3月26日至4月26日对全省散装白酒进行集中整治,现将《河北省商务厅关于开展散装白酒集中整治活动的紧急通知》转发给你们。在此次整治活动中,各县区商务部门要深刻吸取该事件的教训,切实加强领导,提高认识,举一反三,防微杜渐,始终坚持把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工作首位,确保人民喝上放心酒。各县区要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立即建立应急预案和整治方案,并上报市商务局。请各县区商务部门于4月27前将集中整治情况上报市商务局。
附件:《河北省商务厅关于开展散装白酒集中整治活动的紧急通知》
二OO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公开程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责任部门:酒类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