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分解落实2009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任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6-01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厅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其他文件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秦政〔2009〕22号 索引号:58/2009-101045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
为确保今年各项目标任务的贯彻落实,依据《省政府2009年目标任务分解方案》和市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经市政府研究,制定了《2009年市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任务分解表》、《2009年省政府工作报告中涉及我市主要工作任务分解表》、《秦皇岛市2009年在直接关系群众生活方面所办重要实事分解表》,现印发给你们。
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责任分工,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健全责任制度。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亲自组织实施,要进一步细化、量化目标任务,做到“五定”,即定科室、定人员、定责任、定标准、定时限,确保各项任务有人抓,有人管,见成效。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协调组织各责任单位研究具体的落实措施,对每一项牵头工作要制定实施计划,细化工作方案(3月10日前将实施方案报市政府督查室),抓进度,抓协调,抓督查。相关责任单位要各司其职,齐心协力,主动配合牵头单位完成好相关工作任务。工作任务分解表中未列入但涉及到本部门工作的单位,也要积极配合有关责任单位做好相关工作,不得推诿扯皮。各县、区政府和市直各部门、各单位对《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其他工作以及未提到的本职工作,也要按照职责分工努力抓紧抓好。
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定期开展自查,及时发现并解决目标任务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主动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各牵头单位每月(次月5日前)向市政府督查室书面汇报一次30件实事进展情况,每季度(4月7日、7月7日、10月7日和12月30日前)书面汇报一次市政府工作报告主要任务和省政府工作报告中涉及我市主要工作任务的进展情况。市政府将定期进行调度,适时组织督查,通报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对完成任务出色的单位予以通报表彰,不能如期完成的要说明原因,其中确因主观原因未完成任务的,将给予通报批评,直至追究有关部门和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年终,各单位完成目标任务情况将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
附件:1、2009年市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任务分解表
2、2009年省政府工作报告中涉及我市主要工作任务分解表
3、秦皇岛市2009年在直接关系群众生活方面所办重要实事分解表
二○○九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