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商务局关于转发省商务厅《河北省酒类流通随附单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6-26 发布机构:外事和商务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其他文件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文号:秦商[2009]96号 索引号:167/2009-160830
为贯彻落实国家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和《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9年酒类管理工作的通知》(商运字[2009]5号)关于于酒类流通随附单管理、使用的要求,省商务厅制定了《河北省酒类流通随附单管理办法》,现将该办法转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遵照执行。
附件:《河北省酒类流通随附单管理办法》
二OO九年六月二十六日
公开程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责任部门:酒类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