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秦皇岛开发区201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6-08 发布机构:开发区管委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规范性文件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文号: 索引号:145/2010-163637
区安委会成员单位,有关企事业单位:
现将《秦皇岛开发区201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〇年六月八日
秦皇岛开发区201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根据《秦皇岛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秦皇岛市201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秦安【2010】9号)要求,为开展好我区201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和“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结合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各项重点任务,广泛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增强广大群众安全防范能力,为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活动主题
安全发展、预防为主
三、活动时间
2010年6月1日至6月30日。6月13日(星期日)为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6月份的第三个星期(6月14日至20日)为应急预案演练周。
四、活动形式
安全生产月活动分为全区性活动和区域性活动两部分。
(一)全区性活动包括:
在报纸上开辟安全生产宣传专栏、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应急预案演练周、安全生产集中执法、“安康杯”知识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等活动。
(二)区域性活动包括:
各有关部门、各企事业单位按照全区活动安排,结合各自行业、企业特点组织开展安全宣传、执法检查、教育培训、应急演练等活动,加强媒体的宣传报道等,具体活动自行安排。
五、活动内容及安排
(一)全区性活动:
1、在秦皇岛日报开发区周刊开辟安全生产宣传专栏。
2、6月13日,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
(1)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各企事业单位在开发区广缘超市设置展牌;
(2)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发放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知识等宣传资料;
(3)开展安全知识咨询,现场回答群众提问;
(4)开发区广缘超市电子屏幕播放安全生产专题片。
3、在6月14日至6月20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
4、在危险化学品、消防、道路交通、特种设备、建筑施工等行业(领域)组织开展粉尘、教育培训等专项执法检查活动。
5、组织开展“安康杯”知识竞赛。
6、组织开展“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活动。
(二)区安委会成员单位要积极组织参加“安全生产月”期间国家、省、市统一安排的有关活动。并结合本部门实际,有针对性的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
(三)企事业单位的主要活动:
1、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对全体干部职工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
2、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收看“安全生产”主题宣传片《安全发展、预防为主》,自行组织播放《血的代价—重大事故案例剖析》和《泪的呼唤—讲述身边的安全故事》等相关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
3、开展好“五个一”活动:在“应急预案演练周”期间进行一次应急演练;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先进事迹报告会;组织一次以“三项制度”为主要内容的集中教育培训活动;举行一次以防范事故为主题的事故案例剖析大讨论活动;开展一次安全生产献计献策活动。
4、开展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建设“回头看”活动,企事业单位法人代表和每个岗位职工对安全生产承诺内容兑现情况进行自查自纠,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兑现安全承诺内容。
5、宣传月期间,全区所有企事业单位集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对本企业(单位)所有岗位、设施设备、危险源点等进行拉网式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进行集中整治。
以上各项活动由各企事业单位按照有关部署和要求自行组织开展。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部门、各单位对“安全生产月”活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方案的要求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开展好各项活动,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二)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全区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由区安委会统一领导,区安委办负责具体工作。各部门、各单位也要明确工作责任,在组织开展好本部门、本单位各项活动的基础上,密切配合好上级和相关部门开展活动。
(三)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在“安全生产月”活动中,要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年”总体部署和目标任务,以“三项行动”、“三项建设”、深化承诺制建设为重点,大力开展执法检查、隐患排查、应急演练、教育培训和宣传报道等活动。积极动员企事业单位自主开展活动,努力营造安全生产文化氛围。
(四)创新形式,大力宣传。要突出“安全发展、预防为主”的主题,创新宣传教育的形式和内容,以群众喜闻乐见、易于参与的方式,积极有效地开展活动。宣传部门和宣传媒体在“安全生产月”期间,要安排一定的采编人员和一定的版面、节目等,专题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时报道宣传教育活动。同时,要大力宣传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的反面典型进行曝光。
请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将201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及总结分别于6月3日和7月2日前报区安委办。
联系 人:毛艳民
联系电话:8576620
传 真:8019735
电子邮箱:509000@sohu.com
附件: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