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版权)局关于对全市印刷企业落实“五项制度”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2-14        发布机构:旅游和文化广电局        字体:[   ]

体裁分类:规范性文件        主题分类: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文号:        索引号:135/2011-111759

 

秦皇岛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版权)局
关于对全市印刷企业落实“五项制度”工作
进行检查的通知
秦文广新通〔2010〕58号
 
各县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版权)局:
为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集中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打击行动》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对全市印刷企业的监督管理,按照《印刷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规范印刷行为,市文广新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对各类印刷企业落实“五项制度”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2010年12月27日至2011年1月15日。
二、检查范围:出版物印刷企业、包装装潢印刷企业、专项(含报刊专项和内资)和排版制版、出版物装订、其他印刷品印刷企业。
三、检查要求:一是法定代表人及主要生产、经营负责人是否取得《印刷法规培训合格证书》;二是是否按照《印刷业管理条例》、《印刷品承印管理规定》等有关法规、规章的要求建立、健全印刷企业五项制度,并在日常生产经营中贯彻执行;三是印刷产品是否达到国家所规定的各项质量标准;四是是否按规定按时逐项向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报送统计数据;五是有无违反印刷管理规定的行为。
四、检查程序:各县区局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在十一月份对各类印刷企业普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所辖区域的印刷企业的检查力度。在此期间,市局主管领导带队,以抽查和暗访的形式对各地的检查工作进行督导。
五、检查总结:各县区要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认真做好这次印刷企业检查工作。并将工作总结于2011年1月15日前上报市局。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