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版权)局关于2010年度连续性内部性资料性出版物年检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2-14        发布机构:旅游和文化广电局        字体:[   ]

体裁分类:规范性文件        主题分类: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文号:        索引号:135/2011-113149

 

 
秦皇岛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版权)局
关于2010年度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年检的通知
秦文广新通〔2011〕3号
 
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单位
根据《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的规定和河北省新闻出版局《关于2010年度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年检的通知》(冀新出报刊[2011]1号)要求,现将我市2010年度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年检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时间
2011年3月9日至 3月10日。
二、年检范围
经河北省新闻出版局批准,在我市注册登记的所有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
三、年检内容
(一)是否有委印单位委托非出版物印刷企业印刷内部资料性出版物。
(二)是否有委印单位违反《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六条规定,委印内部资料性出版物。
(三)是否刊登《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第七条禁止内容的。
(四)准印证号书写是否规范。
(五)样刊缴送是否完整、及时。
四、年检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学习领会通知精神,认真组织好年检工作。
(二)各单位在年检中要严格按照新闻出版总署制定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和本通知精神,认真自查,并写出本单位的自查报告。对违反《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的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要依据《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予以相应处罚。
(三)各单位年检时请携带自查报告(盖有本单位印章)、样本2套于年检时报送市新闻出版局。
(四)年检时限内未参加年检的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予以年检不合格处理,注销其准印证。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