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履行“认责承诺”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1-03-30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其他文件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文号:        索引号:118/2011-102833

 

按照省、市委创优办通知要求,为推动创先争优活动在我局深入扎实开展,结合我局实际,现就在我局履行认责承诺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责承诺是组织创先进、党员争优秀的实践活动,要坚持从我局实际出发,以推动中心工作、落实重点任务、联系服务群众为主要内容,以签订《承诺书》、公示承诺内容、开展志愿服务为基本形式,公开认责承诺,拓宽党组织和党员联系服务群众的渠道,确保创先争优活动取得成效,成为群众满意工程。
二、主要内容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全体党员都要结合职责任务和岗位实际进行认责承诺。
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要着眼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本部门中心工作和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对照五个好要求,着重从实现发展目标、带领群众完成工作任务、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作出认责承诺。每个科室和局属单位每年要承诺至少为群众办好2-3件实事。
党员要结合岗位特点和本人实际,坚持依岗承诺,对照五个模范要求,着重从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优质高效完成工作任务等方面作出认责承诺。有条件的党员每年要承诺为群众办1-2件实事。
三、方法步骤
认责承诺按年度组织实施,每年年初进行,今年认责承诺在4月初完成承诺公开工作。主要包括以下环节:
1、科学定责定诺。各科室、局属各单位承诺的事项要以可操作、能落实为原则,防止盲目许愿,力戒形式主义。对党员承诺的事项,局党总支要加强具体指导,注重目标激励,确保每名党员承诺的事项实际具体。
2、公开认责承诺。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承诺事项确定后,要报局党总支备案,经合并整理,通过局内网向党员和群众公布,接受党员和群众监督。党员承诺事项,每名党员按附表栏目要求的内容认真填写,党员所在支部对党员承诺审核盖章后,及时送交到党总支。
3、认真履责践诺。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和党员要根据承诺事项,制定落实计划,自觉履行职责,兑现承诺。同时,局党总支通过设置意见箱、公布监督电话和电子信箱等形式,主动听取群众意见,接受上级组织检查,促进承诺事项落实。
4、民主议责评诺。以民主生活会为主要形式,每半年召开一次认责承诺评议会,组织党员对认责承诺事项落实情况进行自评,局党组书记进行点评。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同时对公开承诺事项落实情况进行自查。通过领导点评、党员互评、群众评议、民主测评等形式,肯定成绩,指出存在问题和努力方向,确保履责承诺事项落实到位。

5、严格考诺奖诺。把履责践诺情况纳入党建工作目标考核,作为民主评议党员、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重要依据。对履行岗位职责和兑现承诺的科室和党员要给予表彰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