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5-08        发布机构:开发区管委        字体:[   ]

体裁分类:规范性文件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文号:        索引号:145/2012-111937

 

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部门、驻区各单位:
现将《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二年五月八
 
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
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河北省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结合秦皇岛市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决定于2012年5月8日至9月底,在全区集中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以下简称“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为确保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2〕14号)、《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冀办发[2010]30号)和《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秦政办[2012]43号)精神,扎实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依法依规、依据政策,集中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非法违规行为导致的重特大安全事故,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次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由管委副主任李生同志任组长,安委办主任、安监局局长李慧永同志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打非治违”领导小组。同时,成立由有关部门组成的10个专项行动组、3个督导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监局,主任由李慧永同志兼任。
三、重点范围及内容
在所有行业领域全面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突出以道路和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景区景点、校车等高危行业领域为重点,采取更加严厉、有效的措施,集中进行打击和整治。
(一)共性内容
1、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以及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
3、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及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的。
4、瞒报谎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5、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6、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
7、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8、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9、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10、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11、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12、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的。
13、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二)重点行业领域的内容
1、道路和水上交通。营运车辆驾驶人超速、超载、超员、疲劳驾驶,以及无驾驶证、驾驶证与所驾车型不符、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运输车辆的;客运车辆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的;旅游包车未取得包车证或持空白包车证的;非客车(船舶)违法载人的;不具备营运资格车辆非法营运的;非法改装车辆从事运输的;未经批准的营运码头非法经营的。
2、建筑施工。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的;施工单位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
3、消防。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单位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单位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没有持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
4、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未经正规设计,以及未通过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并已建设、投入生产运行的;未进行重大危险源备案,未进行评估或评估未通过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整改而继续生产、经营的;违法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
5、民用爆炸物品。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生产、储存、运输、经营、建设的。
6、冶金。违法违规在煤气区域进行作业的;违法违规在有限空间进行作业的;违法违规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进行作业的;违法违规进行高温熔融金属作业的。
7、旅游。景区景点旅游设施、特种设备、场内机动车、演出场馆、住宿餐饮场所、安全设施、用电动火用气、安全出口、安全防护、安全标志等设施场所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的。
8、校车。违反《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的。
其他行业领域也要根据各自实际,确定本行业、本系统的“打非治违”工作重点。
四、方法步骤
此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坚持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企业自查自纠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自2012年5月8日开始,到9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58日-5月13
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召开动员大会,安排部署此项行动。一是成立精干的组织领导机构,主要领导亲自挂帅,行业部门全员参加。二是各部门要根据本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周密详细、便于操作的行动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打治重点及保障措施,并于5月14日前上报安委办。三是各有关部门在成立的10个专项执法队的基础上,至少要成立两个以上专项执法组,抽调业务精、能力强的人员参加。四是通过电视、报纸等形式广泛宣传此次行动的重大意义,深层次报道行动开展情况,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514日-8月)
企业要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并上报安全监管和行业管理部门。各部门在企业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结合暑期、汛期、旅游高峰期特点,集中精力全面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坚决消除各类隐患。一是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每月现场检查不少于1次,至少召开调度会1次,并要有文字记录,主管领导要经常检查、督导落实。二是执法组每周检查时间不少于4个工作日,本行业重点企业及3年内发生事故企业覆盖面要达到100%。三是督导组每周督导不少于1个工作日,并将督导情况以文字形式报安委办。四是适时组织安监、公安、经发、建设、国土、交通、工商、质监、水务、文化、教育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加大重点行业领域的“打非治违”力度。提前做好迎接国家、省、市专项执法督查准备工作,确保顺利完成相关事项。四是安委办根据行动开展情况,对重点部门、重点行业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抽查,督促、协调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及时通报督查结果。
(三)总结验收阶段(9月)
各部门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行认真总结,并写出专题报告,于9月20日前报安委办。安委会将召开专题会议,总结交流行动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安排部署考核验收结果,落实奖惩,通报全区,并作为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成立“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区内“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领域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有关执法部门依法对企业作出责令停止生产经营建设、吊销有关证照等行政处罚决定后,及时报告管委,并通告相关部门依法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确保执法到位。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问题,做到整改方案、责任、时限、措施和资金“五落实”,全面提高企业依法依规生产经营水平。
(二)搞好宣传动员。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采取制作专题节目、印发宣传资料、开展讲座论坛、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行广泛的宣传报道。引导广大企业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支持“打非治违”工作,主动举报非法违规行为,切实增强安全自律意识。加强社会和舆论监督,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对严重非法违规行为导致的事故及时公开曝光。
(三)依法依规开展工作。“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既要严厉打击、严肃纠正非法违规行为,达到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目的;又要讲方法、讲政策,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将查处非法违规行为与统筹解决相关善后问题结合起来,稳妥处理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具体问题,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四)切实做到统筹兼顾。将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与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相结合,与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相结合,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切实提高安全保障能力,推动“安全生产年”活动扎实深入开展。强化法规制度落实,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切实加强新建项目的审核审批。坚持标本兼治,紧紧抓住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特别是反复发生、长期未能根治的顽症痼疾,及时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治本之策,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附件:开发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执法组、督导组成员名单
附件:
开发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执法组、
督导组成员名单
 
一、执法组组成人员
(一)冶金:
执法组组长: 李映华 安监局副局长
成员: 尹志伟 王强 
(二)道路交通:
执法组组长: 魏红海 交警三大队副大队长
成员: 郑 宁 潘家新
(三)交通运输:
执法组组长: 解长远 交通局副局长
成员: 张雅洁 全 真 赵玉强 张金鹏 张椿学
(四)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
执法组组长: 高春复 安监局副局长
      成员: 魏军光 孙 爽
(五)民用爆炸物品
执法组组长:  军 公安分局副局长
成员: 吕文静
(六)建筑施工:
执法组组长: 周铁军 建设规划局副局长
成员: 王全礼  林朝寨 
(七)消防:
执法组组长: 贺宝平 公安分局政委
成员: 陈 雷 姜玉国
   (八)校车:
执法组组长: 王淑华 教育局副局长
      成员: 胡奕刚 孙 雪
(九)旅游:
执法组组长: 贲宏杰 社会发展局副局长
      成员: 邵长璞 王 雪
(十)水上交通
执法组组长: 郭小林 城市发展局副局长
      成员: 李文功 刘连春
二、督导组成员名单
第一督导组:
督导组组长: 高春复 安监局副局长
成员: 魏军光 田学锋
负责督导民用爆炸物品、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
第二督导组:
督导组组长: 李映华 安监局副局长
成员: 尹志伟 王 强
负责督导冶金行业。
第三督导组:
督导组组长: 金锡斌 安监局副局长
      成员: 董丽梅 毛艳民
负责督导道路交通、校车、建筑施工、旅游、消防、交通运输、水上交通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