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水务局机关值班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13-03-01        发布机构:水务局        字体:[   ]

体裁分类:规范性文件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文号:        索引号:138/2013-143356

 

为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明确工作职责,严肃值班纪律,实现机关规范化管理,确保机关的安全和正常办公以及突发事件的处理,特制定机关值班工作制度。

一、值班工作的组织领导
      1、机关值班工作由局分管领导负责,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2、办公室专人负责安排值班人员日常值班表。
      3、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实行领导带班、值班人员值守的轮流值班制度,双休日、节假日值班按照人员顺序轮流安排。
      二、值班时间

实行全天24小时值班制度,尤其是中午和晚上值班不得间断,值班人员要定位在值班室值班,严禁出现断岗、脱岗、离岗和无人值班现象。

双休日、节假日具体值班时间为:上午8001300;下午13001800;晚1800至次日早800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交接,保证值班工作正常、连续运转。

三、值班人员的主要任务
      1、负责值班期间接听电话、传真,处理有关事务,做到上传下达。

2、接待来访群众,处理一般来访事件。
   
3 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对接收到的电话、传真及领导交办事项等要及时报告值班领导,并按领导要求迅速办理,对值班情况要认真填写值班日志,注明接收时间、办理结果等,遇有重大事项和紧急事件要及时向主要领导报告。

四、对值班工作的具体要求
      1、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负责做好来文、来电、来信、来访的登记受理和接待等工作。
      2、值班期间所登记受理的一切事项要及时向值班领导报告,按要求及时处理,确保逐一落实,无一疏漏。
      3、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进行的工作,原则上谁经办谁负责,对当时值班确实不能完全办理落实的,要与下一班做好交接,防止工作脱节。
      4、带班领导要加强值班工作的督促检查,保证值班不脱岗。
      五、值班人员的职责和纪律
      1、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按时交接班,交接班情况在《值班记录》内认真填写,值班人员确有特殊情况必须向带班领导请假,并自行安排人员调整。
      2、值班人员不准在值班期间酗酒。
      3、值班人员不按时到位或工作失职造成信息传送失误的,将视其情节轻重,追究值班人员的相关责任。
      4、值班人员要保持值班室的清洁卫生和整洁。
      5市委、市政府将对各单位值班情况安排专人定期不定期进行抽查、检查;省、市有关部门将采取明察暗访的形式对各单位的值班工作进行抽查和检查;对发现脱岗、空岗或工作拖延、迟办的情况,将给予通报批评和追究值班人员的有关责任。

汛期值班按照防办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