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水务局机关学习培训制度
发布时间:2013-03-01 发布机构:水务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规范性文件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文号: 索引号:138/2013-143745
一、党组中心组学习
由党组书记召集并主持,或由党组书记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机关党委负责组织并制定年度学习计划。
(一)党组中心组学习的基本内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等理论。
(二)按市委的部署和要求,学习党的新思想、新精神,学习经济、政治、科技、法律、管理等方面的基本知识以及专业知识。
(三)每月至少集中学习1次,一年不少于12次。
(四)每位成员要根据学习安排认真做好笔记,并撰写心得体会。
二、政治、业务学习
(一)全局工作人员都要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提升业务水平。
(二)全局性学习由局机关党委负责统一组织和管理,各业务科室配合。原则上每月组织两次集中学习,每次学习不少于2小时。
(三)政治和业务学习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以集中学习为主,自学为辅,积极开展灵活多样的学习活动,如外出参观学习、请专家学者讲课、召开研讨会等。
(四)负责组织单位应严格落实考勤制度,机关工作人员要建立学习笔记,个人学习情况列入年终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