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河北省2016年度国际科技合作 与交流项目进行统计调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8-30 发布机构:开发区管委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其他文件 主题分类:科技、教育 文号: 索引号:145/2017-160149
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关于开展2016年度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项目统计调查的通知》(国科办外[2017]63号)要求,我厅将对我省2016年度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项目进行统计调查。本次调查采用填报“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项目统计报表”的方式(报表见附件)。请各单位按要求认真组织填写,于2017年8月30日下午5点前将报表加盖本单位公章,传真至0335-8576677,电子版发送至邮箱kjjcyk@126.com。
填写本报表前,请仔细阅读“主要指标解释”。针对以往出现的问题,现重点强调以下几点:
1、本报表统计时间范围仅为2016年度,其他时间段不在统计范围内。统计地区范围包含香港和澳门,不包含台湾。
2、表一、表二主要统计本级及以下范围内年度出访情况(随团出访不在统计范围内)。表一为总表,表二为分表。如:1个团组6个人,一次考察2个国家。表一应填写:1个考察项目6人次;表二应分别在2个国家栏内填写1个考察项目6人次,合计2个考察项目12人次。
3、表三、表四主要统计本级及以下范围年度内接待情况,仅由主接待单位填报。表三为总表,表四为分表。如:1个国际会议接待来自10个国家的10个外国人。表三应填写:1个国际会议项目10人次;表四应分别在10个国家的10栏内填写:1个国际会议项目1人次,合计10个国际会议项目10人次。
4、表五仅填报在本级及以下范围立项和支持的项目,在省科技厅及国家科技部立项的项目均不须填报。
5、表七填报2016年度签订的所有项目合作协议,包括国家级、省级、市级等各类项目协议。
6、国别代码不必填写。
联系人: 陈玉峰 李子涵
联系方式:0335-8576613
附件:2016年度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项目统计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