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2年度文化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
发布时间:2013-02-21 发布机构:旅游和文化广电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规范性文件 主题分类: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文号: 索引号:135/2013-174648
各县、区文广新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201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文化系统干部职工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为主线,深入实施“旅游立市、产业兴市、文化强市”战略,积极繁荣文化事业,加快发展文化产业,文化工作取得了显著成就,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弘扬先进事迹,鼓舞干劲,进一步推动我市文化事业的繁荣发展,经研究,决定评选2012年度文化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文化工作先进集体:全市文广新系统各级行政部门及所属各类文化单位。
(二)文化工作先进个人:全市文广新系统干部职工。
二、推荐名额
(一)文化工作先进集体:
1.县、区名额分配:海港区、北戴河区、山海关区、昌黎县、抚宁县、卢龙县、青龙县各推荐3个,开发区、北戴河新区各推荐1个。
2.局属单位名额分配:由局班子根据考核情况研究决定。
(二)文化工作先进个人:
1.县、区名额分配:海港区、昌黎县、抚宁县、卢龙县、青龙县各推荐8名,北戴河区、山海关区各推荐6名,开发区、北戴河新区各推荐2名。
2.局属单位名额分配:每单位推荐1名。
3.局机关名额分配:9名。
三、评选条件
(一)文化工作先进集体: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坚持文艺工作“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贴近基层、贴近实际、贴近群众,积极组织开展社会文化工作;
3.领导班子团结干事、廉洁自律,干部职工勤奋工作、开拓进取,单位自身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等制度健全,积极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
4.在推进我市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进程中,规划到位,措施得力,锐意进取,成效明显;
5.本单位未发生违法违纪等问题。
(二)文化工作先进个人: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工作作风优良,爱岗敬业,清正廉洁,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威信,模范带头作用突出。
3.热爱文化工作,投身文化事业,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甘于奉献,在本地区文化事业发展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
4.坚持改革创新,勇于开拓进取,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文化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在工作中发挥了骨干作用。
四、材料报送
各单位务于2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名单、《推荐表》(包括电子版,一式两份)集中报送至市文广新局办公室,联系人:张超,电话:3662005,邮箱:qhdwgxjxx@126.com。
附件:1.2012年度文化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
2.2012年度文化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一:
秦皇岛市文化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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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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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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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 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附件二:
秦皇岛市文化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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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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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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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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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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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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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 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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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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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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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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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 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