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展“美丽企业(厂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7-20        发布机构:开发区管委        字体:[   ]

体裁分类:其他文件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文号:秦开管委办〔2015〕34号        索引号:145/2015-120409

  

机关各部门、驻区各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展“美丽企业(厂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7月20日               


 

 
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展
“美丽企业(厂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打造整洁、规范、优美、和谐的工业企业形象,按照《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开展“美丽企业(厂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秦政办字〔2015〕77号)要求,决定在全区开展“美丽企业(厂区)”创建活动。为确保此次创建活动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为重点,坚持从实际出发,整合内部资源,利用现有条件,通过完善设施、美化厂区、加强管理、建立机制等方式,积极开展“美丽企业(厂区)”创建活动,努力实现环境卫生进一步好转、员工精神进一步提振、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发展形象进一步提升,加快建设经济繁荣、功能完备、环境优美、社会和谐的现代化新城区,为全市打造“沿海强市、美丽港城”做出贡献。
二、主要任务
(一)厂容厂貌美。对厂区进行规划设计,对建筑立面进行改造。明确卫生责任人,确保门前、厂区清洁卫生。抓好厂区道路硬化的改造建设,做到路面、人行通道保持平整规范、无塌陷、无积水坑,有保洁员定期养护。对厂区门前、道路两侧以及厂区内小块空地,因地制宜地搞好绿化,种植花草树木,搞好厂区绿化美化。对厂区道路沿线的杂物、生活垃圾进行彻底清理,工业、生活垃圾必须分类存放,不得混装;煤堆、散料堆和配煤场所全部实现棚化仓化,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并及时清运到垃圾堆放点;对厂区道路旁的沟渠、杂草及时清淤、整修和清除,保持道路畅通无阻并定期保洁。加强厂区公共绿地护理保洁工作,清除杂草及树挂,禁止污水排入绿化带,确保绿地内整洁卫生。对空置区域的杂物、废物、垃圾进行清理。严禁在厂区内乱搭乱建及乱堆乱放;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进棚或停放在划定区域内,汽车在划线处有序停放。施工企业不得随意将材料、备件违章堆放在道路两侧及绿化带上。排放废渣的企业要合理规划好工业废渣填埋场选址,加强对周边的环境管理,及时清理废旧物品,保持周边环境整洁卫生。
(二)工作现场美。对工作现场必需品进行划线,标识归位,统一规范,区分物品存放区域;工作空间布局规范、得体、美观、舒适。认真组织开展清洁文明生产,对生产现场设施重点维护;有粉尘及烟气排放的企业要按照操作规程维护好排放收尘设备,使其始终处于良好工作状态,确保零排放,保持生产现场清洁、安全。厂房内地面应保持清洁,物品、备件及其它杂物不准堆放在安全通道处,必须保证其畅通、整洁、标志明显。机械设备及备品备件按照指定位置有序摆放,符合现场管理的要求;设备检修后要及时做到工完场清。运输车辆禁止带泥上道,必须在厂区内将泥土清理干净;禁止超载、超限、超重运输情况发生,确保运输安全。
(三)增长方式美。加强技术改造,提高装备工艺水平和产品质量。推进循环经济,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和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推进清洁生产,抓好“三废”达标排放,做好烟气除尘、脱硫、脱硝,污水处理和固体废物的回收处理。
(四)建章立制美。加强生产管理,制订完善各种管理措施,治理原材料、产成品和工具乱堆乱放,治理“跑、漏、滴”,治理不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上岗,治理不按要求持证上岗。
(五)企业文化美。加强宣传教育和职工培训,健全职工文体娱乐场所,丰富职工文化生活,与邻近居民关系和谐,企业文化健康向上、特色鲜明。
三、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56月30日前,做好统筹规划和宣传发动。各工业企业要结合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措施,明确责任领导和具体负责人,明确活动目标、工作任务、工作步骤。
(二)全面深化实施阶段。20157月至9月底,各工业企业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开展创建工作,努力完善厂区内各种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厂区建设标准化、厂区卫生清洁化、厂区环境优美化、企业员工业余活动丰富多彩。
(三)全面提升阶段。201510月以后,各工业企业在第二阶段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深入排查,加强整改力度,制定补充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美丽企业(厂区)”创建活动进入常态化,进而打造名企业、展现新形象。
(四)验收总结阶段。201511月至12月,对“美丽企业(厂区)”创建活动进行验收评比,评选出先进工作单位和个人,并给予通报表彰。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成立开发区“美丽企业(厂区)”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工委副书记、管委副主任李生担任,成员由经济发展局、环保局、安监局、卫生局、工会、新闻中心等部门主要领导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经济发展局,由经济发展局局长刘建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创建活动的组织、指导和监督等有关工作。各工业企业也要成立相应组织,主要领导亲自担任组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二)明确责任。各相关部门要相互配合,大力推进各项工作,合理安排好时间节点。各工业企业要针对每项任务明确具体要求,制定工作标准,量化分解指标,细化责任措施,加强沟通协调,促进工作推进,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
()强化教育。各工业企业要动员全体员工投身于活动之中,发挥党、工、团组织作用,提高全员的思想觉悟,增强全员参加的自觉性,以这次活动为契机,把环境卫生工作长期持久开展下去,形成健康向上的良好氛围。
(四)抓好典型。各工业企业要注重先进典型的树立和宣传,充分利用媒体和企业专栏、简报等形式,大力宣传好经验、好做法,扎实有效地推动创建活动顺利开展。
(五)完善机制。进一步完善和深化长效机制建设,推动创建活动相关工作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要加强对创建活动的检查指导,及时总结经验,积极探索,不断丰富创建活动的内容和方式。要实行分类指导,切实增强创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办公室  2015年7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