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政【2014】47号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快发展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6-05-23 发布机构:科技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规范性文件 主题分类:科技、教育 文号: 索引号:116/2016-155906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冀政〔2013〕43号)和中共秦皇岛市委、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科技创新驱动发展的意见》(秦字〔2014〕1号),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快发展,制定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要求。坚持积极引进与自主培育相结合、全面支持与重点做强相结合、政府引导与市场驱动相结合,突出产业聚集、培育优势产业,突出人才培养、发挥人才作用,突出科技创新、提升竞争能力,突出体制改革、优化政策环境。加快打造一批高科技、高成长性科技型中小企业,为秦皇岛市经济结构调整、增强产业竞争力提供重要支撑。
(二)主要目标。到2017年,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规模进一步扩大,实力进一步增强,结构进一步优化。
规模扩大。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1100家以上,其中,规模以上企业达到15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年销售收入达到300亿元以上。
实力增强。培育年销售收入1亿元以上的科技小巨人企业55家,年销售收入3亿元以上的科技小巨人企业11家。
结构优化。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做强优势产业集群。重点培育先进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等市场竞争力强、国内影响力大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集群。
二、重点任务
(一)优化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环境
1.加大现有政策的落实力度。进一步落实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技术转让以及高新技术企业、小型微利企业、软件企业等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加强对企业的政策宣传与指导,每年遴选确定2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作为科技政策辅导联系企业,突出抓好重点科技政策的落实。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的统筹配置,科技、发改、工信、商务等部门各类支持企业发展的资金要向科技型中小企业倾斜,重点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2.优化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环境。鼓励各类科技人员创办科技型中小企业,落实技术要素参与分配的有关政策。鼓励高校教师、科研院所科技人员携带科研成果创办企业或采取兼职兼薪方式服务企业。鼓励高校深入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支持高校大学生(研究生)的创业活动。吸引市内外优秀企业家、投资家和行业专家,组建创业导师队伍,辅导带动一批科技创业团队。
3.吸引外地人才来秦皇岛创新创业。完善创新型人才引进机制,探索吸引高层次人才的政策措施,鼓励企业引进国内外高端创新人才,鼓励国内外创新人才以兼职、短期工作等方式参与秦皇岛市重大科研活动。充分对接京津,借力京津,加大科技招商引技引智力度,实施“百名创新创业人才引进培训计划”,着力培养和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充分发挥政府特邀咨询院士的智慧和力量,落实市政府与中科院、京津高校等签署的全面科技合作协议,积极引进一批高新技术成果,创办一批科技型中小企业。
4.切实改善政府公共服务。继续减免部分涉企收费并清理取消各种不合规收费。按照《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13号)要求,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公平享受各项企业扶持政策,公平获取各类社会资源,公平参与各类重大项目。加强土地、电力、天然气、煤炭、运输等要素的综合协调,保障科技型中小企业总体发展需要。
(二)加强科技型中小企业产业集群建设
1.加强对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支持。重点围绕装备制造、金属压延、粮油食品等秦皇岛市支柱产业和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和壮大,加速产业集聚和布局优化,打造一批行业领军企业和特色产业集群。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强化科技创新成果产业化,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提升产业档次,扩大产业规模。
2.加强对重点企业的辅导和扶持。按照高科技、高成长原则,筛选一批具有一定规模、成长性良好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列入重点培育对象,实施科技、土地、财税、金融政策聚焦,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加大企业技术改造。加强对企业扶持力度,帮助企业制定成长路线图,明确企业发展方向,完善治理结构,切实解决制约企业发展的瓶颈问题。
3.不断完善延伸重点产业链。围绕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发挥龙头企业引领带动作用,加强产业配套和技术引进,鼓励有条件的大中型企业通过延长产业链和创新链兴办科技型中小企业,带动各种生产要素和创新资源集聚,形成以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创新人才为主体,以知识或技术密集型产品为主要内容,以创新组织网络、商业模式和创新文化为依托的创新型产业集群。
4.实施科技小巨人成长计划。每年从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中遴选出10-15家技术水平领先、发展潜力较大的企业,推动其成为科技小巨人企业。支持科技小巨人企业依靠技术创新快速壮大,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产品。促进科技小巨人企业依靠知名产品实现规模化发展,成为行业领军企业。
(三)建立健全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服务平台
1.推进技术研发机构建设。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共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技术研发机构,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技术支持。围绕秦皇岛市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要,建设清华大学秦皇岛智能装备研究院等产业研究机构,带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快速发展。
2.加强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加快“小微企业孵化器”、“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和“海外人才创新创业基地”的建设,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平台和载体。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不同成长阶段对空间、管理、服务、合作等方面的个性化需求,不断优化完善科技服务环境和科技服务体系,在服务内容多元化、孵化资金多元化、主办主体多元化等方面实现突破,加快形成以综合孵化器为主体,专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等各类孵化器并举的发展格局。
3.加快创新基地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设。推进中关村海淀园秦皇岛分园的建设,重点引进中关村海淀园节能环保、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等领域的新技术、新产品及相关研发生产基地,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加快秦皇岛(中科院)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基地的建设进程,进一步集成优势创新资源,建立开放共享和协同创新机制,加快创新成果的转化。推进节能环保产业园、北京大学(秦皇岛)科技产业园等特色产业园区的建设,加快引进和集聚一批高端技术、高端项目和高端人才。加快推进秦皇岛高新区、海港高新区的开发建设,围绕发展定位,加快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打造高新技术产业基地。
4.推进科技创新公共服务机构建设。加快建设“秦皇岛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全流程服务。建设“技术成果交易服务平台”,帮助科技型中小企业引进和转化先进科技成果;建设“创新方法公共服务平台”,引导科技型中小企业应用科学思维、科学方法和科学工具;建设“科技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技术信息、政策咨询、专家及仪器设备服务。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各类专业机构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优质服务。
5.推动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引导和支持各类基础条件平台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服务。引导高校、科研院所的科研基础设施和设备、自然科技资源、科学数据、科技文献等科技资源向科技型中小企业开放。推动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大型科学仪器中心、分析测试中心等向科技型中小企业开放。对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利用自有资金形成的科技资源,向社会提供开放利用的给予奖励。
(四)加大财政金融扶持力度
1.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市政府从2014年起设立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各县区也要设立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并建立稳定的财政投入增长机制。针对不同发展阶段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采取资助、配套、贴息、奖励等方式支持其发展。对遴选出的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专项用于企业研发投入,并可以股权形式奖励企业研发团队和人员。积极争取国家、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扶持资金支持,加大专项资金配套力度。
2.鼓励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建立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信贷管理和贷款评审制度。鼓励商业银行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积极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探索和扩大知识产权等质押融资手段,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加快建立包括财政资金和社会资金投入在内的多层次担保体系,综合运用风险补偿等财政支持政策,促进金融机构加大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力度。
3.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的融资功能。引导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科技小额贷款公司资金等社会资本投入科技型中小企业,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集合债券、集合票据等方式融资。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上市工程,对在境内外多层次资本市场实现挂牌上市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一定的奖励。加快培育和完善科技保险市场,鼓励保险机构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保险服务。
三、强化组织实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技术创新的主体,是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重要载体,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点,是增加财政收入、扩大就业的重要途径。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协作,密切配合,进一步增强加快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责任感、紧迫感,增强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提供优质服务,营造良好环境,切实把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快发展的各项工作抓出成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主要领导同志任组长,分管领导同志任副组长,市政府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办公室主任由市科技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协调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建立严格的工作考核制度,对各县区、各部门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情况进行考核。各县区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加强对本地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组织领导。
(三)建立健全制度。各级各部门要把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摆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好配套政策的制定与落实。科技部门要根据全省的统一标准和安排,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工作,定期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情况以及政策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反馈,评估政策实施效果。统计部门要建立和完善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分类统计、监测、分析和发布制度。发改、工信等有关部门要及时公开发布发展规划、产业政策、行业动态等信息,逐步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市场监测、风险防范和预警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