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河北省政府网站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20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厅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其他文件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秦政办字〔2017〕149号 索引号:58/2018-095631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河北省政府网站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发布施行,张瑞书市长作出重要批示:政府网站是重要的形象和窗口,必须及时地更新、有效地维护,不断创新方式方法,确保信息安全。为深入贯彻落实《办法》精神和瑞书市长批示意见,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贯彻《办法》的重要意义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北省政府网站管理办法》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重要举措,也是进一步深化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引领各级政府网站创新发展的迫切需要。贯彻落实好《办法》,是我们不断适应人民期待和需求,打通信息壁垒,推动政务信息资源共享,进一步提升政府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的具体体现。各县区、各部门要站在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高度,深刻认识加强政府网站建设管理的重要意义。
二、准确把握《办法》的适用范围和职责分工
《办法》所称政府网站是指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派出机构和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在互联网上开办的,具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办事服务、互动交流等功能的网站。《办法》适用于全市范围内的政府网站。
市政府办公厅是全市政府网站的主管单位,负责推进、指导、监督全市政府网站建设和发展,负责对全市政府网站进行统筹规划和监督考核,做好开办整合、考核评价、督查问责、集约化建设和政府数据开放等管理工作。市委网信办负责统筹协调全市政府网站安全管理工作,市编委办负责政府网站的中文域名和标识管理,市通管办负责政府网站的域名管理和ICP备案,市公安局负责政府网站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打击网络犯罪等工作。
三、明确任务,深化全市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工作
(一)加强全市政府网站的开办、关停、整合审批管理,相关流程要在市政府办公厅指导下,严格遵照《办法》有关规定执行。一是网站的开办。市政府部门原则上一个单位最多开设一个网站,县政府部门和乡镇政府(含街道办事处)原则上不开设政府网站。新办设政府网站的单位要经本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同意后,向市政府办公厅提交书面申请,逐级审核,报经省政府办公厅批准后开办。政府网站的名称、域名要符合规范。
二是网站的关停。政府门户网站一般不得关停,网站改版升级应在确保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同步进行。其他网站由于整改等原
因需要临时下线的,由主办单位向市政府办公厅提交书面申请,经省政府办公厅审批同意后,方可临时下线。临时下线每年不得超过1次,临时下线时间不得超过30天。
三是网站的整合。政府网站因无力维护等原因需要永久下线的,原有内容应做整合迁移。整合迁移由主办单位向市政府办公厅提出书面申请,逐级审核,经省政府办公厅审批同意后,方可启动。网站完成迁移后,要在上级政府网站或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告,说明原有内容去向。
(二)强化网站信息发布更新。各县区、各部门政府网站要建立完善常态化信息发布机制,第一时间发布政府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大决策信息。依法公开政府信息,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规范信息发布流程,明确专人负责网站内容编辑工作,严格采集、审核、报送、复制、传递等环节程序,强化保密审查,严防涉密信息上网。科学分类、及时更新网站发布的信息和数据,确保信息内容权威准确,对信息数据无力持续更新或维护的栏目要进行优化调整。建立政府网站协同联动机制,对中国政府网、省政府门户网站、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重要政策信息,各县区各部门网站要在24小时内转载。
(三)做好政策解读回应工作。各县区、各部门在研究制定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或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政策文件时,应由文件制发部门、牵头或起草部门提供解读材料,同步在政府网站发布。政府网站应从公众生产生活实际需求出发,会同业务部门对发布的政策文件和解读材料重新归纳组织,制作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动漫等便于公众理解和互联网传播的解读产品,并及时上网发布。对涉及本县区、本部门的重大突发事件,要在宣传部门指导下,按程序及时发布由职能部门提供的回应信息,并根据事件发展和工作进展更新相关信息。对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和涉及本县区、本部门的网络谣言,要配合相关部门作出权威、正面的回应,并主动向各类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推送,增强互动效果。
(四)整合办事服务功能。各县区、各部门要依托政府门户网站,整合本县区、本部门政务服务资源和数据,加快构建权威、便捷的一体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提供一站式服务,避免分散建设。已经单独建设的,应尽快与政府门户网站前端整合。政府网站要设置统一的办事服务入口,发布本县区、本部门政务服务事项目录,集中提供在线服务。
(五)提升互动交流水平。政府网站要搭建互动交流平台,实现留言评论、在线访谈、征集调查、咨询投诉和即时通讯等功能,为听取民意、了解民愿、汇聚民智、回应民声提供平台支撑。对于上级政府门户网站转办和本级政府门户网站收集到的网民意见建议,有关单位要认真研究、快速办理、及时反馈,避免出现敷衍推诿、答非所问等现象。对于意见建议的受理反馈情况,市政府办公厅将进行跟踪督办、适时公开。
(六)强化网站安全防护。要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要求,坚持网站安全与网站开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实施,有效防范攻击、侵入、破坏政府网站的行为和影响政府网站正常运行的意外事故,确保网站稳定、可靠、安全运行。
四、加强领导,积极推进政府网站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办公厅是市政府门户网站的主办单位,在办好市政府门户网站的同时,要加强对全市政府网站的统筹规划和监督考核,做好开办整合、安全管理、考核评价和督查问责等管理工作,切实把政府网站主管主办责任真正落到实处。政府网站主管主办单位要加强与宣传、网信、编制、通信管理和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协同机制,做好政府网站重大事项沟通交流、信息共享公示、政务舆情回应和问题处置等工作。
(二)加强运维保障。各县区、各部门要明确机构、配足力量、安排经费,做好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和安全运行保障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栏目选题策划、信息编发等工作,加强对转载使用其他网站信息的内容审核和保密审查。建立政府网站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处理突发事件,编辑、审核、发布相关稿件。加强日常监测,通过机器扫描、人工检查等方法,对政府网站整体运行、链接可用、栏目更新等情况进行日常巡检,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错漏并做好记录。对外包业务和事项,要严格审查服务单位的业务能力、资质和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工作要求落实到位。
(三)加强监管考核。市政府办公厅在每月网站工作检查的基础上,每季度要对全市所有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开展一次全面巡查,并及时在门户网站公开检查情况,对问题严重的要进行通报并严肃问责。各县区、各部门要在每年2月、5月、8月、11月底前向市政府办公厅报送网站自查整改情况;要安排专人每天及时处理网民纠错意见,在1个工作日内转有关网站主办单位处理,2个工作日内完成处理并回复;要据实编制《政府网站年度工作报表》,每年1月31日前向社会公开。
各县区、各部门将贯彻落实情况于10月底前报市政府办公厅。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9月14日